林若養母有點不耐煩了,“沒聽人家說嗎,她們家孩子腳上沒有胎記,你這孩子太不懂事了。”
林若養父好言安慰,“孩子剛從拐子手裡救回來,不知道吃了多少苦,若若不怕啊,等爸爸去跟公安同誌辦好手續就帶你回家,給你買新書包、新衣服。”
林若不想要新書包、新衣服,這兩個從那個現代、繁榮世界穿來的不是她的親人,她隻想找媽媽。
林紅毓回村的時候心緒不寧,半路上自行車滑了一下,鏈條也掉了,隻能一路推回家,她媽在院子裡曬穀子,看到小女兒回來了,問道“去看了嗎,是不是你哥嫂的孩子?”
今天市裡派出所打電話到村大隊部,說找到個孩子,叫她家出個人去認親,她那個小孫女左腳的腳後跟上,有一塊指甲蓋大小的小鯉魚胎記,好認的很,正好小女兒嫁到市裡,她用大隊部的電話給女兒打過去,叫女兒趕緊去認認,是不是的都要第一時間跟家裡說一聲。
小女兒魂不守舍的,吳老婆子又問一遍,“你今天中邪啞巴了?”
林紅毓把自行車停好,從堂屋的茶壺裡倒了一碗涼茶,一口氣喝了,擦了嘴巴說“看過了,不是我們家的孩子,孩子養父母也來了,已
經給接走了。”
吳老婆子有些可惜,陳穀子的事情開始絮叨,“你嫂子生孩子那年家裡是真窮啊,借了小米熬了米糊糊喂她,後來包產到戶能多收糧食,總算不拉饑荒了,她又被拐子拐了,現在你哥哥下海經商掙了錢,也找不回來享享福,可見你那小侄女是個沒福的。”
林紅毓心慌的厲害,小侄女已經找著了,可是她養父母說的合情在理,強行把孩子帶回來,嫂子就不願意再生了,哥掙錢沒有男娃繼承,掙再多都沒用。
而且她養父母的工作在首都,那是大城市啊,她能成為首都人,可比窩在偏遠的延平有出息多了。
這麼一想,林紅毓心裡的負罪感才減輕了些,跟她媽說“好容易才說服嫂子答應取節育環再生一個,媽,咱這件事就彆告訴嫂子了吧?”
吳老婆子一想,空歡喜一場有什麼好說的,她放下簸箕,說“我去大隊部說一聲,叫他們彆把市裡來電話的事說出去,哎,你嫂子要是聽到了,剛死的心又不甘心了。”
第2章第2章
林若還是被養父母帶走了。
養父母帶她去招待所,她同歲的姐姐林雪蜜睡在招待所白色被罩的被子裡,三個人進門的吵鬨聲都沒有吵醒她。
聞辛宜點著林若的腦袋,氣到腦殼疼,“爸媽對你比對你姐還好,你姐有的你有,你姐沒有的你也有,你還不知足要跑,小沒良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