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人比人氣死人(1 / 2)

重回九四好種田 衛喬 4754 字 8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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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不會,謝謝你了。”她把衣服換下來,準備帶回去在重要場合穿。“有了這件衣服,今年過年都不用買新衣服了。”

前世有人說過這樣的笑話,說有個笨女孩比較臭美,經常向父母要新衣服穿,父母覺得孩子不懂事,所以不但不給買,還經常罵她。

她非常不開心,把心事跟一個朋友說了,還羨慕朋友的爸媽,經常給朋友買衣服穿。

朋友告訴她,如果她照著自己的方法做,父母肯定也會主動給她買衣服。

從此以後,她再也不向爸媽要衣服了,就連父母偶然提起,問她要不要買衣服,她也說不要,說爸媽賺錢不容易,舊衣服還可以穿。

父母發現孩子終於懂事了,非常欣慰,反而更心疼她。

在大人看來,就算要省錢,也不能在孩子的開銷上省,於是總是硬拉著她去買衣服,不要還不行。

從此以後,笨孩也經常有新衣服穿了。

朱芳蘭倒沒想過以退為進這一招,隻是不願意給方明湘留下壞印象。

不過她這樣說了,也沒再矯情,於是笑著收下衣服。

明湘會這樣做,說明真當自己好朋友,她開心還來不及。

出了服裝店,兩人在街上隨便走了一會,又去定製店裡找李文桃,看她帶著女兒在那邊工作,能不能適應。

讓方明湘安心的是,經過半天時間練習,她已經能獨自操作電車了。

看來這樣安排是對的,人的適應能力真的非常強,就算李文桃這樣的女孩子,給她一個機會,就努力在適應新的身份了。

不想乾擾她們的工作,兩人呆了不到幾分鐘,就離開了。

看時間已近四點,方明湘決定繞到市場那邊,買些菜回家,炒幾菜招待老同學。

謝國興準時在五點後回家,看到屋裡多了個陌生女孩子,愣了一下。

方明湘替兩人做了介紹,把飯菜端出來。

朱芳蘭見謝國興居然是一個像明星一樣的大帥哥,一下紅了臉。

老家這邊也有女孩子嫁給有錢男人,不過男方大多三十多歲了,有的甚至四五十歲,要麼瘦得像猴子,要麼挺著個大肚子,非常惡心。

她倒沒認定方明湘的對象一定會很老,但是這麼年輕英俊,氣質出眾,卻是遠遠超出了她的期待。

這麼——這麼完美的男孩子,明湘是怎麼找到的?

原本還想著自己也不是一無是處,至少在男朋友的外貌方麵,能超過老同學。

在這樣帥氣的男孩子麵前,她的信心一下子被擊潰了。

這麼優秀的男孩子,就算像自己的男朋友一樣,不會賺錢又有些宅,她也毫不猶豫地倒貼錢嫁了。

“你色眯眯地乾什麼?”方明湘把碗筷遞給她,笑著打趣了一句。

男朋友太出色,總容易招來狂蜂浪蝶,這是難以避免的。

當初鄭亞紅一看到他,就使出渾身解數,想勾引他,不過沒成功。

她倒不擔心朱芳蘭也動這樣的腦筋,這個女人雖然有些拜金,不過做人有底線,不會打這樣的主意。

方明湘彆的不敢說,看人眼光還是比較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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