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跟謝國興過兩人世界,肯定會經常邀請朋友一起聚會。
如果地方太小了,那樂趣就少了許多。
“那就說定了。”梁永耀自說自話道。
謝國興以前跟他們在一起時,也喜歡吵吵鬨鬨充老大。
現在跟方明湘在一起,有種她當家自己退居幕後的感覺,所以很多時候不出聲。
此時也笑著望著他們,感覺朋友和妻子都在身邊,一切都是那麼美好。
“咦,那個黑乎乎的是什麼東西?”走近山坡時,夏錦程突然問了一句。
大家一起望過去,隻見十多米外的一塊青石上麵,似乎趴著一隻什麼動物,因為邊上有果樹遮住光線,所以看不清楚。
方明湘一見,俯下身隨手拾起一顆小石子,手一彈,已經打在那隻動物身上。
隔了這麼遠,她的精神力還無法到達這麼遠的地方,不過她的視力肯定遠超常人,所以還是看清那是一隻野兔。
野兔一般晚上出來覓食,這個時候出來也正常。
換作彆人,或許會覺得有趣,方明湘卻覺得頭疼。
要知道野兔可是農場主最討厭的動物,到時不管種什麼,都會被它啃得亂七八糟。
看來得養幾隻狗了,她暗想。
“明湘你剛才做了什麼?”梁永耀在一邊驚訝地問道。
一顆小石子飛出去,在這樣的光線下,視力稍微差一點的人,就不容易看到。
因為他和方明湘隔得近,雙眼視力比較好,才看到這一幕。
難道她用石子砸那隻小動物,這也太誇張了吧?
心中這樣想著,反應卻不慢,快步往那邊走去。
其它幾人一聽,也加快腳步,跟在他後麵。
等到了跟前,大家都驚呆了。
隻見石板上趴著一隻野兔,此時已經沒氣了。
梁永耀提起兔子,見它身子還是熱的,說明剛剛被人打死,更加確定是方明湘動了手腳。
於是拿到旁邊有路燈的地方,仔細檢查它傷在哪裡?
都是當過兵的人,對這些太熟悉了。
隻見兔子的腦門處,有一個小洞,上麵有血滴下來。
而其它地方,都完好無損,找不到任何傷口。
“不會吧?”姚正豪驚叫,“這隻野兔被你用一顆小石子爆頭了?”
這麼遠的路,光線又這麼差,明湘能用一顆石子打死野兔,實在太猛了。
在部隊時,他的槍法是最好的。
以前打靶射擊,他經常得第一名。
現在跟方明湘一比,發現兩人一個在天,一個在地了。
“運氣運氣。”這種事對她來說,實在太簡單了,她都不想居功。“隻是沒想到這裡有野兔,它可是最愛啃莊稼的,對農場主來說,碰到了就應該打掉。”
大家都望著她,認定她故意轉移話題,所以根本不相信她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