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租房(1 / 2)

重回九四好種田 衛喬 4689 字 8個月前

第二天早上,方明湘繼續去火車站廣場賣野草莓。

不知道是不是運氣好,今天賣得比昨天還快,同樣十筐草莓,不到九點,就全部賣完了。

口袋裡一下子有了兩百塊錢,想去租房就沒問題了。

為了賣東西方便,他決定就在火車站廣場邊的平陽山租房子。

這邊是虞城最早的商品房,八十年代末就建起來了,因為房子普遍麵積小,等到九一九二年其它小區開發,很多人搬去新小區,這邊就有很多房子空出來了。

方向明確後,她往前走了幾步,來到路邊常有人貼廣告的地方,看有沒有人家出租房子。

運氣還真不錯,看到有兩個出租信息。

一個是出租一套五十多平方的兩室一廳,另一個是出租一套四十多平方的一室一廳,租金都不高,不過每月七八十塊錢。

抄了地址,為了省錢,方明湘先去麵積小一點的那個地方。

走了一些台階,來到目的地。

房東是個六十出頭的女人,燙了卷發,穿了件暗紅色的金絲絨外套,整個人收拾得非常清爽,一看就是養尊處優的人。

“是你要租房?”見方明湘穿得非常樸素,不像有錢租房的人,她驚訝地問。

“是的,阿姨。”方明湘上前一步,笑道回答:“你家的房子租出去了嗎?”

“還沒有。”老太太原本有些看不上方明湘,見她嘴甜,人長得也漂亮,態度就發生了變化。“是你一個人租來住?”

“不是,還有我弟弟。”方明湘老老實實地回答。

這個女人一看就很精明,房子到現在沒租出去,估計對租客也挑剔。

這其實很好理解,有的房東擔心住進來的人亂搞,把好好的房子糟蹋得不像話,那自己收來的租金,還不夠房子的損失呢?

這時候有房子出租的人,不可能像前世那樣,是因為買了很多套房,專門用來收租金。

而是有了新房子,嫌舊房子暫時空著浪費,想賺點小錢。

什麼時候家裡孩子結婚或者其它原因,房子還要收回來自己住。

“那行,你進來看看吧!”老太太審視了一會,大概覺得方明湘人還比較實在,就放下了戒心,讓她進去看。

方明湘走進屋,見裡麵麵積雖然小,空間倒是利用得非常徹底,就有些滿意。

最要緊的是,除了電視機、電冰箱等大家電沒有配製,其它普通生活用品,非常齊全。

自己隻要帶一床被子,幾件衣服,就能入住了。

客廳和飯廳連在一起,沒有放沙發,隻有一張小方桌,夠五六個人同時用餐了。

房間倒是有兩間,一間放了張一米五的大床,旁邊還造了衣櫃,看起來還有九成新。

另一間麵積小得多,布置成書房的模樣,估計是書房客房兩用。

如果買張日式墊子,晚上一鋪,直接可以睡覺。

“還滿意嗎?”老太太帶著些倨傲地語氣問道。

“非常好。”方明湘捧了一句。

“那行,你要租的話,先交七十塊錢,房子就租給你了。”老太太直截了當地說道。“下個月也是這個日子交房租,如果沒有按時交,就直接搬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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