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緣無故多賺了一千塊錢,方明湘的心裡還是很高興的,於是當天下班後,叫上薑文彬和陳光良,一起去吃宵夜。
來到上次吃過的那家店,因為多了一個人,叫了五個菜,一瓶冰啤酒。
陳光良顯然是經常來這裡喝酒吃飯的,菜一端上來,就伸出筷子,大嚼起來。
薑文彬就有些傻眼。
他跟方明湘出來吃東西,因為沒出錢,總是比較小心翼翼,從來沒有想到可以像陳光良這樣,吃得這麼心安理得、理直氣壯。
方明湘望了薑文彬一眼,很快猜到了他的想法,心裡暗暗好笑。
這就是不同性格的人,對同一件事,不同的態度吧!
陳光良本身家境不錯,花錢也隨意,所以跟自己出來吃東西,肯定不會拘束,或許心裡還做好了買單的準備呢?
而薑文彬因為舍不得花這個錢,自然覺得少吃一點,才不會討人嫌,所以總有種小媳婦式的低聲下氣和討好笑臉。
“薑文彬你也吃。”方明湘夾了一隻雞腿放在他碗上。
“謝謝湘姐。”薑文彬頓時露齒笑了,低頭夾起來,快速地啃了起來。
陳光良望了他一眼,突然神色有些不自然。
“陳光良你也吃。”方明湘不太明白他為什麼突然有變化,隻好另外夾了一隻翅膀,放到他的碗上。
陳光良看到麵前的翅膀,眼神頓時亮了。
方明湘注意地觀察他的表情,心裡有些莫名其妙。
剛才明明吃得這麼開心,因為自己給薑文彬夾了隻雞腿,他就表情不對。
現在自己也給他夾了點東西,就變得很快樂的樣子。
難道他也是個缺愛的孩子,需要大人關愛?
如果是這樣,那就能理解他為什麼被自己教訓了一頓之後,反而變老實變乖了。
也證明了明明家裡條件這麼好,確要擠到自己這邊來住的原因。
這個臭小子,把自己當成他媽了。
心裡雖然覺得不可思議,內心並不抗拒,畢竟他有一顆四十出頭老女人的心,陳光良不過二十一歲,如果硬要當兒子,年齡上也沒什麼問題。
隻是現在有了兩個兒子需要自己照顧,算不算自找苦吃?
吃了夜宵回家,家裡多了一個人,洗澡就要排隊了。
方明湘隻好先回臥室,讓兩人先洗澡。
進屋後,馬上進了空間。
野草莓已經非常少了,一次隻能摘五筐左右,她擔心再摘幾天,就完全沒有了。
接下來賣什麼水果,她還是沒想好。
如果實在不行,就不賣了,反正薑文彬現在有陳光良在,早上讓他陪著去賣水果好了。
陳光良打架不算厲害,至少可以給薑文彬壯膽,讓彆人不敢隨便找麻煩。
方明湘想到這一點,忽然為自己收下陳光良這個英明決策而沾沾自喜。
在空間整理了一下瓜果蔬菜,給那些中藥材澆了靈泉,這才出了空間。
隔壁傳來輕柔的音樂聲,被自己教訓之後,兩人終於懂得節製了,不再由著性子聽歌了。
走到隔壁門口掃了一眼,隻見薑文彬已洗好澡,此時穿著睡褲光著膀子,悠閒地躺在床上,嘴裡輕輕哼著歌。
陳光良沒在,居然還在洗澡。
沒有去打擾薑文彬的悠然自得,方明湘回到了房間。
至於跑步,當然不可能天天進行,為了保護膝蓋,一周跑四天,就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