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封情書是舒星彌收到的字數最多的一封。
記得裴欲追他的時候,唯一寫過的有點像情書的東西就是一張小紙條,總共一行字,七個字,算上標點符號也才九個字:
喜歡你,跟我過吧?
紙條還皺皺巴巴的,在手裡攥了很久才敢偷偷塞舒星彌褲子口袋裡。
字也醜,筆尖像是沒睡醒似的,墨也迷迷瞪瞪的,怎麼寫怎麼難看。
都說字醜的男生長得帥,舒星彌不知道彆人的情況,但在裴欲身上還是應驗的,裴欲的字有多醜,他本人就有多帥,成正比的。
舒星彌拿到那張紙條,想了整整一晚上,認認真真在紙上寫了兩個字:可以。然後放到裴欲大衣裡,貼胸口的那隻口袋。
從此倆人就真跟結婚了一樣,學校宿舍退了,兩個人都在課餘時間打工,租了個小小的房間,吃睡都在一起。
裴欲一定沒想到,他的某個前世竟然會寫這麼一手好字,俊雅秀逸而又不失力道。
阿紈的這封情書,舒星彌很喜歡。
不僅誇讚了他的容貌,還表達了想要一輩子在一起的美好願望。
“謝謝,阿紈有心了,這個禮物很棒。”舒星彌脫口而出。
“棒?”阿紈的腦海裡出現幾根木棒。
“就是很好的意思。”舒星彌吻了一下阿紈的臉頰。
阿紈摸了摸自己的臉頰,目露不舍。
他到底是曦國國君,不能長久地待在桂國,即使能讓使臣來送奏折批閱,也不是長久之計。
兩人心知肚明,他遲早有一天要回去的。
而舒星彌作為三皇子,此時桂國正是需要他的時候,他不能離開桂國……
兩個人都有各自的責任——一生下來就被注定的責任,撕不掉、拔不出、扯不爛,融於血液中的責任。
其實他們的相識,也正是因為所謂的責任。
政治聯姻,為的是兩個國家的聯盟,而非兩個人的愛情。
自由這種奢侈的東西,似乎自他們降生於世,就從他們的骨頭裡剔除掉了。
但是,當阿紈看著雲幼幸福的笑容時,總能激起他最自私、最任性、最貪心的那一麵。
雲幼的笑容是陽光,將他心底角落裡照得通亮,任何事物都沒有藏匿的餘地。
這一夜,舒星彌問起阿紈什麼時候回曦國,阿紈說:“明天。”
如果一拖再拖,他怕自己永遠都下不了決心回到曦國。
舒星彌知道,如果不是為了給自己過生日,他早就回曦國了。
曦國王宮是一座精致的鳥籠,阿紈的腳腕上始終有一條隱形的鎖鏈,鎖鏈的終點就是王宮。
“三年之後,太子弟弟就長大了,十六歲,可以登基了。”舒星彌握著阿紈的手,說道:“到那時候,我就可以回到你的身邊了。”
“如果我不是國君,你不是皇子,就好了。”阿紈微微歎氣。
“如果你不是國君,我不是皇子,我們又要如何相遇呢?”舒星彌摸了摸阿紈的臉頰,“沒事的,不過是三年而已,我們有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