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手續做完後,他走進看守所,中間是綠油油的花叢,圍成圈的房間,一道道上鎖的門。
他一步步跨進去,旁邊的警察給他解開手銬的時候,嘀咕了一句。
“你小子天天打架鬥毆,現在才進看守所,已經是祖上積德了。”
他默不作聲。
警察指了指旁邊的電話亭。
“記得,三十天內,法院會決定逮不逮捕你?看你小子運氣了,那人還在搶救。如果,有請律師的請求,十天後,可以打報告。”
警察要離開的時候,沈欲抬起頭,乾澀的嗓音,冷淡地說話。
“可以不要告訴家屬嗎?”
“可以,但隻限於一個月內。”
沈欲被帶進密不透風的房間,抬頭仰望是被鐵交錯相交的,如籠般的,破舊的床,沒有隔板的洗澡……七位嫌疑犯抬頭看著他,他們全被剃了頭,看著沈欲的目光裡,帶著絲絲驚豔與尖銳。
“喂,這麼年輕,犯了什麼案子?”
沈欲隻是暼了一眼,嘴角帶著桀驁,絲絲涼意蔓延開來,沉默不語。
大家被他的神情給嚇到,大概率排除了偷竊等犯罪,這麼硬氣?基本不是殺人犯就是搶劫犯。
一個死氣沉沉看不見光的房間裡,沈欲躺在床上,閉上眼睛。
他習慣了。
不管在那,都是一潭死水,災難的生活。
不過,他的心臟還在跳動,為了她。
他抬起手,在微弱的光下,看著手指側裡青色的藏文刺青。
這是她的名字。
寧依裴。
他的欲望,他的渴求。
那個孤獨世界裡,唯一熱烈的笑聲。
不懼未來,嘲笑命運的笑聲。
他將有刺青的手放在心臟上,傾聽安靜黑暗裡的跳動。
第二天。
他吃著早飯,沒有等來寧家的消息。
第三天。
他也沒有等來寧家的消息。
第四天。
他還是沒有等來寧家的消息。
第五天。
吃飯的時候,他被旁邊的老頭拍拍肩膀。
“聽楊警察說,你是打傷人進來的?”
“嗯。”
“我也是。你為什麼打傷人?”
沈欲不想被人套話,於是敷衍道。
“喝醉酒,意外打傷人。你呢?”
“小夥子,少喝點酒,喝酒誤事。我在外麵也是老板,員工都有一百多個。要怪就怪,那當官的不當人,敢搶我的女人,我他媽的就得弄死他!”
老頭說得情緒激動,還繪聲繪色地描繪當時打人的細節。
“為什麼不雇人打呢?”
“那不行,我一定要親手收拾!奸夫爛娼,老子一起打。”
“你愛她嗎?”
老頭咀嚼飯後,淡淡說了一個字。
“愛。”
他反問道。
“愛她,為什麼要打她?”
“你還小,不懂感情。女人這種物種,不能慣著,不能舔著,要靠搶,要靠不要臉,要靠心狠。你心狠一點,那女人還敢出軌嗎?”
沈欲若有所思。
“我喜歡一個女生,可是,她父母不同意。”
老頭冷哼一聲,匪氣地將盤子扔到一邊。
“切,這算什麼難事。小孩,這個社會上,都是弱肉強食。靠你對她的喜歡,難道就能擁有她?要夠狠,要把所有事情都牢牢掌握到手心裡。”
沈欲和老頭剛剛聊完。
旁邊的經濟犯就吐槽了一句。
“道理滿天飛,談到最後,還不是兩個為情所困的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