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川思索了一會兒,道:“我想要把這首歌給連旭,作為他的主打歌,他最近在準備製作一張新專輯,時間上也好。”
山建同皺眉:“不行,連旭的新專輯我看過,主打的中國風,偏民謠,這首歌跟他的專輯風格不符,要是給他唱就浪費了!”
賀川反問:“那你想把這首歌給誰?”
山建同:“我想想,不如給焦陽?”
“不行,焦陽都過氣多久了,給他是浪費!”
“那也不能給連旭,風格不符合,你要是給他這首歌,就等於把另外九首給廢了,除非你重新另外找搭配上的歌,你們有那個時間等嗎?”
“那也不能給焦陽,焦陽不年輕了,他已經不適合唱這樣的歌!”
“兩位,我有一個想法。”見兩人爭執不下,許晉這時開口了,賀川和山建同都把目光看向他。
許晉是這首歌的創作者,有絕對的話語權,給誰,也是要經過許晉同意的。
畢竟這首歌是許晉寫的,他也沒要把這首歌貢獻給公司,所以最終決定權,還是許晉手裡。
許晉見他們停下,問:“如果我我想自己唱,行不行?”
賀川神情一肅,“許晉,這首歌很好,如果隻被你拿去做電視劇插曲,怕是會浪費了。”
山建同這時候也勸道:“以前我不知道也就算了,現在知道了,我也不讚同這首歌被埋沒,隻拿去做電視劇插曲。”
許晉垂眸:“但這首我初衷是為電視劇寫的,那能不能這樣,給人拿去唱了之後,照樣能收錄進入電視劇的插曲中?”
賀川跟山建同麵麵相覷,賀川想了想,點頭:“行,隻有電視劇製作組同意,公司這邊我能搞定。”
不管是拿來唱還是做插曲,他們的目的都是增大歌曲的曝光度,如果兩樣都能進行,那再好不過。
許晉點頭:“我如果,如果以後我有一出了專輯,想要收錄這首歌,唱這首,行不行?”
這點不用山建同,賀川就能答道:“當然可以,這是你寫的歌,你能唱!”
許晉道:“那我沒什麼問題了,我想給你們推薦一個唱歌人選——衛舟。”
“衛舟?”
“衛舟?”
賀川和山建同不約而同地,但兩人想法各不相同。
山建同是根本就沒聽過衛舟這個名字,心裡正疑惑著這個人是誰,是哪位新秀嗎?
而賀川則是驚訝,衛舟他知道,是他從練習生那兒提前簽過來的藝人,已經出道有一年多了,比許晉出道還要早,給他安排了幾首歌,打算當唱跳藝饒方向去培養。
可惜取得的成績並不好。
這也怪不了衛舟,市場如此,現在這個市場唱跳藝饒行情並不走俏,人們更加喜歡的是從彆的國家流行過來的花美模
本土的偶像之路,並不好走,除非讓衛舟不僅會唱會跳,還會演戲,那就可以用演戲來提升知名度,從另一個方麵拓寬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