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紹成這句話透露了好幾點信息,第一點,這個代言合同不能放棄。
第二點,塞人是默認的了,無法阻止其不塞人。
第三點,既然他們選擇塞人蹭他的名氣,那他也要多提點要求,要得好處大家一起得嘛,怎麼能顧此失彼呢。
許晉看了看嶽勝文,腦海裡的某個想法閃過,穩了下來。
他微微一笑,道:“我也想增加一個人進來。”
羅紹成愣了愣。
嶽勝文眉頭緊擰,“誰?”
許晉:“我的師弟,衛舟。”
德福給的代言費已經夠多了,哪怕還要增加,也隻是多加幾萬而已,不可能塞兩個人就能多加十幾萬,許晉知道他沒這個能耐。
與其多加個幾萬塊,還不如直接塞人,另類的做一個宣傳推廣,將衛舟的名氣提升上來。
名氣一提升上來,對大家都是有好處的,有許多東西是無法用金錢衡量的。
然而偏偏是這些無法用金錢衡量的東西,卻又能實實在在的帶給明星許多好處。
嶽勝文立刻道:“不行,三個明星已經夠多了。”
許晉不卑不亢地說:“加上女主角,總共都已經四個人了,那再加多一個人,五個人又有什麼關係,反正不是弄樂團的形式嗎?
我做主唱,來一個彈吉他,貝斯和彈鋼琴的,正正好。”
羅紹成也反應過來,幫腔地說:“對啊,沒錯,多加一個人可以讓劇情和畫麵更完善。
而且德福也得給人支付稿酬,就按照正常明星參加德福的廣告代言來算好了,我們已經做出了退讓,不漲價了,難道連這樣都不行?”
嶽勝文嘴角抽了抽,這是什麼歪理!
如果按照正常明星的標準來,廣告代言起碼也是五位數甚至六位數!
要是把這錢給許晉也算了,竟然還要加多一個陌生人來分,不對,如果不是羅紹成阻止,錢出都不用出!
“不行,絕對不行,這樣不合適!”嶽勝文當即道。
羅紹成站了起來,優哉遊哉地說:“那就不簽唄,又不是我們求著你簽約,嶽總你再仔細思考思考,我們先走一步。”
許晉朝嶽勝文笑了笑,跟著羅紹成一起離開了。
等離開公司去到了車上,羅紹成再也忍不住地罵了句粗口,“欺人太甚啊!”
許晉反過來安慰他:“隻要沒有一口否決,就是有希望的。”
在娛樂圈行業,有錢能做成很多事情,拍攝電影、電視劇要錢,演員片酬要錢,什麼都要錢,所以錢就是大爺啊!
當然,與甲方接觸也應該是個互惠互利的過程,雙方得到共贏,而不是隻單方侵犯乙方的權益。
談判,就是個妥協與較量的過程。
而且許晉心裡有種把握,德福會答應他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