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眼裡劃過一抹疑惑:“前麵已經說過了,由甲方公司派出導演,來根據甲方公司製定的內容場景進行拍攝廣告。”
“有一點疑問,他們會在廣告中使用我的音樂,有說付出使用版權費嗎?”許晉道。
律師眉頭微皺,轉頭看向嶽勝文,“你們會在廣告裡頭使用我雇主的音樂?”
嶽勝文笑眯眯地說:“對,那首叫做《愛情有點甜》是吧,導演跟我提過,說非常合適當做推廣曲,沒想到許晉你年紀輕輕,不僅演戲好,在音樂的道路上也這麼有才華,後生可畏啊!”
許晉也笑了笑,不就是笑麵虎麼,當誰不會啊?
羅紹成這時候也明白過來了,道:“嶽總,你這就不厚道了啊,你們廣告的音樂要用我藝人的音樂,好歹也得給版權使用費吧?”
嶽勝文道:“關於歌曲,是在之前的5.6條,你們再仔細看看。”
律師翻到之前的頁數,找到了5.6,仔細思索了下重新解讀了遍。
許晉聽下去,發現德福是真的黑,他在裡頭創作的歌曲,可以拿來給德福無償使用,包括但不局限於廣告傳播。
“這不局限於廣告傳播是什麼意思?”許晉冷靜地問。
嶽勝文也不等律師開口了,主動說:“也就是我們不僅可以拿來在廣告商使用,在一些宣傳德福的場合也能用。”
許晉:“也就是如果你們德福想要拿它來開演唱會,也行?”
嶽勝文點了點頭。
“這樣不行,我絕對不同意這個條件,這是我的歌,隻能在廣告拿上來給你們用,而你們必須出授權費,其他人對外唱也不能唱,如果要用作商用得讓我授權!”許晉堅決道。
嶽勝文有點為難:“因為這首歌是一首新歌,還沒出現過,如果第一次在德福廣告裡出現,會下意識讓民眾以為這是德福的歌,德福這邊唱都不能唱,反而會給民眾造成一種誤解。”
許晉不說話。
嶽勝文見此,勉為其難道:“那要不這樣,還是德福全部買下來吧。”
許晉嗤笑了聲,這才是嶽勝文真正的目的吧。
“兩個字,不賣!”他的態度很堅決。
嶽勝文臉拉了下來,“買下你這首歌,我們願意出一個滿意的價格!”
“我樂意賣就賣,我不樂意賣誰也彆想逼著我賣,不管你出多少錢,哪怕十幾萬給我砸下去,我都不會賣!”
“你也太看得起你自己吧,還十幾萬?給你幾千塊這首歌都算是天價了!”嶽勝文氣道。
許晉淡定道:“在我眼裡,就是值十幾萬。你們如果要買,拿出幾十萬的誠意再說。”
“你!你是不想簽約了是嗎?”嶽勝文臉色很黑。
許晉看著他,“我想簽約,也想跟德福這樣的大公司合作,但我的歌是我的歌,我的歌可以送給彆人,但我都不會賣我的歌!
如果你們想使用,那就付出授權費,以後也想使用,繼續付出授權費,買斷是一口價,幾千塊在你們眼裡就是天價了,但在我眼裡,授權費能讓我賺的更多。
如果你連這點也無法理解,那我們真談不攏了。”
德福廣告代言人這塊業務都是嶽勝文負責的,為了每年的廣告,他也簽了許多明星,其中就有很紅的演員和歌手。
他們哪怕對條款不滿,也不會像是許晉這樣光明正大的開懟,許晉這樣的,是第一個!
嶽勝文的態度也前所未有的強硬:“你要不想簽就不簽!”
許晉二話不說站了起來,疾步往外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