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起來什麼了?”
陳秀蘭扭頭看著他詢問道。
“我想起來那個地方有羊肚菌了。”林恒意識到自己失態,連忙找了一個借口。
“那就趕快上坡去找,不要被其他采了,八九毛錢一斤呢。”陳秀蘭點點頭道,凡是能賣錢的東西,都是舍不得自己吃的。
但其實林恒想起來的是一條狗,他記得就是最近五月份,也就是下個月,有人在鎮上學校後麵撿了一條兩個月大的狼狗幼崽。
那狗長大之後靈性十足,似乎能聽懂人言一樣,給鎮上的一個姓李的趕山人賺了很多錢,找鬆露,抓狐狸、紫貂、兔子、野豬等各種獵物。
把那人開心的每次趕集逢人就說,可惜後來狗老了,就被那家夥無情的賣給了狗販子。
幸虧重生之後記憶力變得非常好,才回想起了這麼一個小事。
林恒決定去截胡這頭聰慧的大狼狗,然後再買一把氣槍或者弓箭,趕山打獵賺第一桶金。
他上輩子後來閒得無聊,參加了弓箭俱樂部練習箭術,氣槍也會用。
八幾年不禁槍不禁獵,趕山是發財的好路子。
腦子裡想起來的發財路子很多,哪塊地後來會拆遷,哪裡未來會修建高速公路,能發財,什麼物品未來會漲價,都記得起來。
但問題是沒錢,沒有第一桶金,知道這些東西也沒用。
除非是願意倒賣貨物,這兩年跨省倒賣貨物也很賺錢,但是林恒不願意,不想離開家人。
所以還是決定上山打獵,然後走養殖這條路,既能致富,也不用和家人分開,等有了錢之後,再慢慢做大生意,也不著急。
他重生有著這個時代所不具備的寬闊視野,慢慢來,不用急於求成,老婆孩子比家人更重要。
“走吧,上山,你剛剛說那裡有羊肚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