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八章 這倒顯得像是天上掉餡餅了(2 / 2)

“很簡單,在金丹契約中,狐族向我們人族承諾,成為附庸種族,在一概條件下,嚴格規定狐族不能做有害人族的事情,如果與它族有來往的,需要向人族報告。我們不會要求狐族住到人族領地,更準確地說,為了狐族作為人族的附庸身份不會暴露,我們更建議狐族根本不會出現在人族領地。作為前麵條款的補償,也為了讓你們更有效地作為人族附庸活動,人族會擴大交易規模,將部分物資作為投資,免費提供給狐族,使你們的族群繁榮昌盛。怎麼樣,有沒有想法?”李儉說的這一套,沾點淺薄的經濟殖民。

這套說法中,聽起來最輕巧的部分,“與它族有來往需要向人族報告”,才是整套流程的重點。所謂的免費投資、擴大貿易、成為附庸、不傷害人族,都不過是先前貿易通商金丹契約的延伸罷了。

貿易協議本就具備“如無必要情況,不得對雙方任何一方發動攻擊”,避免了直接攻擊人族的情況,同時也有擴大交易規模的潛在許可。正經的人類社會附庸需要上交賦稅、徭役、征兵,而外族成為附庸,顯然補不上這些,如果沒有其他條款,所謂的成為附庸也不過是一個名頭。

如果說貿易通商契約還是平等條約,那麼換算到人類社會,李儉新提的這套契約,那叫一個不平等,那叫一個喪權辱國。

老狐狸再怎麼聰明,就算它從靈氣複蘇伊始便成了金丹期妖獸,有足夠的智慧思考,也不能從這幾年才脫胎於原始森林結構的妖獸社會中,悟出經濟殖民的道理。

這又不是天生聖賢能夠解決的事情,沒有經濟基礎,老狐狸上哪琢磨人類社會幾十億人百年工夫磨合出來的玩意?

“聽起來好像不錯。”老狐狸思考著,試圖從自己的印象中尋找這究竟是哪門子附庸,究竟是李儉的臨時起意,故意試探自己口風,還是真的想出了一套不用讓狐族擔心附庸被發現的妙策,跑來真心收附庸。

它想了半天,還是沒想出來,這究竟是什麼附庸要求,仔細想想,竟然真比自己了解的各種附庸契約更好。

它到底是妖獸社會的一份子,琢磨事情不像人類,能夠拿來和李儉提議的附庸方式做比較的,大多都是妖獸社會中通行的辦法。

那些條款主打一個簡單粗暴,大多重視領地範圍和資源分配,這算是好聽的說法。不好聽地說,那就是主族強行劃定附庸的活動範圍,不允許它們的生活範圍超過多少多少,繼而要求在附庸的領地上出產的靈材如何分配。

這就是赤裸裸地征收附庸稅,雖然妖獸社會才剛剛從原始狀態脫胎而出,但搶奪靈材這樣的修仙資源,幾乎是鐫刻在妖獸骨子裡的,征收附庸稅這件事,不需要教。

就這些條款,隻能說是簡單,粗暴的還在後頭。隻劃定領地範圍的,算是管的不嚴;隻索要靈材分成的,那是要的不多。更狠的附庸契約,由於妖獸們脫胎的原始社會充斥暴力——這就有點看不起妖獸了,事實上任何智慧生物的原始社會結構都必然因為其族群和其族群外界的大自然的對抗,而需要發生由暴力驅動的變化,在這個過程中,掌握更多暴力,往往意味著掌握更多資源,繼而在較原始的邏輯關係中,粗暴地建立一條等式,暴力等於資源——作為主族的種族不僅要向附庸征收靈材和領地作為附庸稅,同樣也要征收附庸的戰力作為自己的戰力。

這種形式倒是廣泛地見於各種不平等條約,當年帶英和法雞也玩過這一手,現在還有當年手段的遺留。對妖獸們來說,征收附庸的戰力更是理所應當的,它們甚至更關心征收戰力,而不是征收附庸的靈材。

這幫主族難道會把征收得到的外族戰力當做寶貝嗎?當然不會啦!

隻要有需要,本族戰力都可以當填線寶寶,更彆說是外族戰力,甚至是附庸戰力。如果說用平等條約換來的外族戰力支持還往往需要用在順風局上,那麼壓榨得來的附庸戰力就往往被作為戰爭中的耗材使用。

狐族尚且不是其他種族的附庸,但妖獸社會已經有不少種族成了它族附庸。這些種族的戰鬥力被主族如何揮霍,狐族也看在眼裡。

與這些殘酷使用它族的附庸契約相比,李儉提出的契約內容是如此柔和,竟顯得含情脈脈。既沒有以“將附庸放入本族領地”的方式限製附庸領地,也沒有要求附庸上交靈材,反倒是由人族提供資源,更沒有要求狐族應征。

隻是需要掌控狐族的動向,擴大族群的同時擴大貿易規模,這倒顯得像是天上掉餡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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