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1 終生合同(2 / 2)

雖然都知道林東肯定值,但代價也實在是太大了,讓許多大品牌都望而卻步。

隻有耐克一頭紮了進來,並且給出了一個堪稱恐怖的籌碼。

10億美金、3%耐克股權以及所有冠名銷售品銷售額的25%特許權使用費。

這是一份兒終生合同。

同時,隻要林東願意,耐克還可以出資以現有市價收購他手裡15%的安德瑪股權!

有人粗略估算過這份兒合同的價值,

耐克如今股票市值並不算多,但也有223億美金,3%的股權就意味著6億多美金,算上10億的終生代言合同,林東隻要簽下,就能有16億到賬,這已經遠遠超過他在安德瑪那15%股權的價值了,畢竟那15%的股票真要賣出去,保證立刻大貶值,最後能套現一半都已經算是很不錯了。

且還手握耐克一個25%特許權使用費的終生條款,這與邁克爾喬丹在耐克AJ特權完全一致,這才是真正的大頭,可以說光這個合同就能讓他一輩子都不愁吃穿,再加上林東與耐克強強聯合後帶來的市值收益等等,整體價值預估10年內就能達到至少50億美金以上!

甚至耐克還考慮了林東脫離安德瑪時,手中股票虧損的價值問題,要將這部分也算進去,這份兒合同的長期價值甚至已經超過了60億,將遠遠超過林東和安德瑪合作的從中獲利,除非安德瑪能乾掉耐克成為全美第一品牌,但那顯然是不太可能的事。

看來耐克這次是鐵了心了,就算是當年的喬丹也沒這樣的待遇啊……但安德瑪商業奇跡的活生生例子就擺在麵前,這讓人無法質疑,林東就是值這麼多錢!

坦白說,全美都沒人認為有人可以拒絕這樣一份兒合約,除了林東。

因為安德瑪?因為所謂的情分?

去和一個美國商人去談情分,林東還真不至於。

當初選擇安德瑪,不過隻是看中了他能提供兩年短約的靈活性,也為自己未來的商業價值鋪開一條路而已,自己就算現在真扔了手裡的安德瑪股份,對安德瑪來說,將它在兩年時間裡從一家小工廠帶到今天的規模,安德瑪依舊是賺的盆滿缽滿的,所以根本談不上什麼背刺虧欠。

真正讓林東猶豫的原因隻有一個,那就是耐克品牌自身。

自己終有一天是要回國的,老美的漢堡他是真吃不慣。

所以如果真把自己和耐克終身綁定到這種程度的話,那到時候身敗名裂的就一定是自己。

錢嘛,自己愛的隻是籃球,沒有什麼商業野心,100億和10億對自己來說並沒有太大區彆,都是足夠用。

所以,短約可以馬上簽,長約慎重考慮年限問題,終生則直接免談!

當然,出於道義,安德瑪那邊還是要先談一談的,至少借助耐克這份兒天價合同,將壓力給到安德瑪,7年5億是不是少了點?

沒錢?沒錢沒關係啊,要不咱們先來個2年3億?1年2億也可以啊,你彆光看你一年的銷售額,你安德瑪要看的是市值,是整體的收益,而自己是值得起這個價的。

至於耐克那邊,耐克上次就拒絕了自己的短約條件,而現在自己的價值鋪墊已經打足了,這次的胃口又不小,估計會很難談,先談安德瑪也是反過來給耐克施壓。

當然,如果安德瑪那邊真能談成2年5億的天價代言費,那就繼續吊著耐克兩年,先簽安德瑪也是個不錯的選擇,反正手握邁克達威護膝,自己的職業生涯還長著呢,用不著賣身一樣去急於拿價值,因為自己沒有意外可言!

林東的想法很簡單,很多錢和超級多的錢是沒太大區彆,但前提是,自己得先有很多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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