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寂寞,需要我幫你給徐軒打電話麼?”
宋晚音那張俏臉,氣的漲紅。
“你提他乾什麼!”
“我跟你說了,我和他不是你想的那種關係!”
“反正我不管,你想離婚,那就有始有終。”
“你如何和我相愛相戀走在一起,就如何跟我分開!”
“就好比古代,八抬大轎迎娶進門的正妻,離婚了也要丈夫親自背出去,是一樣的道理!”
她倔強的看著我。
我知道她在胡攪蠻纏。
如果我答應了,她肯定也不會言而有信,反而有一種將我玩弄於股掌之間的成就感。
如果我拒絕了,於她也沒有損失。
至少今天的字是簽不上了。
我真的很後悔,今天來這裡自取其辱。
“宋晚音,那我就最後告訴你一次。”
“離婚是鐵定的,你任何手段都沒用。”
“如果你跟我繼續這麼無賴下去,我隻能走法律程序了。”
“你不想鬨到那一地步吧?”
我威脅起來。
說真的,我也不想走這一步。
法律是保護婚姻的,卻無法保護愛情。
我也從來不想讓法律,乾涉我的愛情。
她說的也不錯,有始有終。
可是我們之間……
就到這兒吧!
“你……你說什麼?”
“你要起訴離婚?”
“顧言!為了那個女人,你要跟我鬨到這一步麼!”
她眼淚落了下來。
雨落芭蕉般,楚楚可憐。
那一幕,讓我想到了大學時光,我們鬨了彆扭,她拉著我的手,委屈巴巴的落淚,讓我無比自責。
可這一次,對我不會了。
“我給你三天時間考慮。”
“三天內,你沒有簽字。”
“那我們就法院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