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寫小說的日子就是輕鬆,方明華一覺睡到下午快六點,看要下班了,才騎著自行車晃晃悠悠到家。
老媽正在擀麵,看到兒子回來既高興又心疼。
高興的是,兒子寫完小說終於回家了!
心疼的是,好幾天不見怎麼又瘦了點?
“真是的,一點都不會照顧自己,看來得趕緊給你找個媳婦了!”老媽張鳳蘭擀麵邊埋怨。
“彆,彆,千萬彆!”方明華聽了大吃一驚:“媽,我還小呢。”
“不小了,你馬上就要滿21,可以結婚了!”
“不對!《婚姻法》今年已經修改,男的滿必須滿22歲才能結婚!”方明華趕緊反駁。
“真的?我怎麼不知道?國家也真是的,乾嘛要推遲嘛?這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早就成家不好嗎?”老媽又開始埋怨起來。
“為了計劃生育!”
方明華補充了句。
他說的並沒錯,新版婚姻今年(1982年)剛剛公布,修改了男女結婚年齡。
但是老媽後麵的話又讓他感到膽戰心驚:“你可以先談對象嘛,現在是興自由戀愛嗎?談上一年多結婚剛好!小華,你妹妹那個高中同學叫冬梅的,你覺得怎麼樣?”
額滴神啊。
又是那個冬梅!
現在方明華聽到這個名字心裡就發怵。
“媽,我現在真不想談對象!哎呦......水開了,我幫你下麵。”方明華趕緊岔開話。
看到兒子這樣子,張鳳蘭隻好歎口氣。
等老爸釣魚回家,全家吃完油潑麵後,方明華又被強迫喝了一碗魚湯——說是給他補補身子。
大熱天的喝魚湯,燥熱啊。
方明華欲哭無淚,隻能晚上回單位多衝幾次涼水澡了。
第二天早上,方明華還在睡大覺——反正今天不碼字也就不用起那麼早,迷迷糊糊中聽到有人敲自己的窗玻璃。
“小方!小方!”
是陸遙的聲音。
方明華睜開一看枕邊的鬨鐘,這才十點嘛。
這麼早陸遙就起床了?
太陽從西邊出來啦?
他穿好背心和大褲衩,打開房門,就看到陸遙手裡拿著一本雜誌,神情激動:“小方,我的小說發表了!”
是嗎?
曆史上好像是82年初吧?
怎麼提前了幾個月?
不管怎麼說,能發表就好!
方明華讓陸遙進屋,接過雜誌一看:咦,怎麼是《收獲》?
方明華有些迷惑,忍不住問道:“陸大哥,伱不是這篇小說是《青年文學》編輯約稿的嗎?怎麼發表在《收獲》上?”
“《收獲》是全文刊登,隨後《青年文學》會出一部單行本。”路遙解釋道。
啊?竟然還有這樣的操作?
方明華驚呆了。
陸遙這才解釋說這是《青年文學》雜誌社編輯的意思,通過知名雜誌發表擴大影響,然後再推出單行本這樣銷量會更高。
那?稿費是不是會領雙份?
方明華準備詳細問問,但話到嘴邊又咽回去。
怎麼老想到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