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6《靈與肉》的作者(求追讀票票收藏)(2 / 2)

又來了一位重要客人,這次柯楊請客依舊蘭大外麵的飯店,而且還取了一瓶當地非常有名的白酒——皇台酒,有“南有茅台北有皇台”之美譽。

方明華嘗了一杯,口味果然不錯,再配上當地特色菜蘭州手抓羊肉、蘭州糟肉和釀皮,相當爽口。

當然,最後少不了來碗牛肉麵。

三人邊吃邊聊,自然是聊文學。

“小方,你今天的講課非常不錯,有些觀點我很讚同,小說嘛,就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不管是國內的國外的,不必拘泥於什麼某種流派或者寫作方式,隻要做作者覺得合適,能表達出自己心中所想,就行!”張先亮說道。

“張主編,你說的太對了,我敬你一杯。”方明華立刻拿起酒杯,兩人碰了一下。

張先亮又吃了口菜,繼續說道:“小方,我聽柯主任說你準備寫一篇文章,介紹意識流小說,準備發表?”

“對,內容跟我今天講的差不多,當然理論性更強一點。”

“你準備投到哪裡?”

“暫時還沒想好,不過我希望越快越好。”方明華也沒掩飾自己的真實意圖,估計柯楊也給張先亮說了。

“發表到我們《朔方》怎麼樣?”張先亮突然說道。

《朔方》?

方明華當然聽過,是寧省的一本省屬月刊雜誌,張先亮的《靈與肉》就刊登在上麵,一下子把這本雜誌也帶火了。

當然和《當代》《收獲》等還是有一定的差距,也不如《燕京文學》《延河》。

這讓方明華有些猶豫。

“我知道,《朔方》的影響力不如燕京那些雜誌,但我們有一個優勢。”張先亮又說道。

“什麼優勢?”

“我們這本雜誌每月15號發行,隻要你願意發表,我可以安排刊登在這個月,而且一字不改!”

“先亮,你們15號發行,今天已經10號,還有5天時間......你們這期的樣稿已經做好送到印刷廠了吧?恐怕來不及。”柯楊插話進來。

“沒關係,隻要小方同意,我立刻打電話給編輯部,讓他們連夜去印刷廠,撤掉一篇文章將小方的文章換上去!”張先亮說道。

這讓方明華很是感動。

即使自己這篇文章找彆雜誌社發表,彆說編輯是否能通過,就是通過刊登最快也要等下一個月。

對方心誠啊。

更重要的是,方明華欣賞張先亮這個人。

年輕時候受到磨難,但依舊初心不改。

寫的《靈與肉》,屬於傷痕文學,但小說結局卻非常光明,他拒絕了父親為他們全家出國想法,決然地選擇留在這片他深愛的土地。

還有,人家在九十年代創建了西部影視城!

《大話西遊》就是在那裡拍的!

作家又是富翁啊。

這讓方明華也羨慕,自己的目標嘛。

“好!我答應,麻煩張主編你了。”方明華也不遲疑。

“好,你把稿子給我,我今天連夜就回銀川,絕對不耽誤你事。”張先亮說乾就乾,雷厲風行。

吃完飯後,張先亮跟著方明華到他住的招待所,拿走那篇稿件,連夜登上去銀川的火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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