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愛在黎明破曉前》(1 / 2)

方明華沉默了下,搖搖頭。

“我的家在中國,出來看一看是可以的,但最終是要回去。”方明華說道:“何況,我還有個女朋友,等著我回去呢。”

“我聽你們訪學團的作家說過,她很漂亮嗎?”姑娘問道。

“是的,很漂亮也很能乾。”方明華說道。

“嗯如果我去你們國家,我一定要見見她!”

“我現在就替她歡迎你,到時候帶你去逛逛我們的城市和農村,也一樣美。”

“謝謝.誒,我聽你說你住的城市有兵馬俑,我查了資料,我們現在的裡根總統和前任總統訪問中國都去過,很好玩嗎?”姑娘輕輕繞過剛才那個話題。

“是的,號稱世界第八大奇跡,兵馬俑實際上是我國秦朝皇帝秦始皇的陪葬陶俑,按照真人大小燒製的。秦始皇是我國古代一個偉大的皇帝,那還是公元前200年前的事。”

方明華講起這段曆史,姑娘認真的聽著。

到了晚上十一點多,周圍一片漆黑,風也涼了許多。

“時間不早,回去休息吧。”方明華站了起來。

睡了一晚上,第二天早上起床,艾米麗開車又帶他去小城裡逛了一圈,還特意去了那所小學。

學校也不大,竟然沒有圍牆,幾排平房,前麵有個很大的操場,現在暑假還沒結束所以學校空無一人。

“我小學六年就是在這裡上的。”艾米麗說道:“我很喜歡這裡,也喜歡和孩子打交道。”

“所以你將來能成為一個非常優秀的老師。”方明華說道。

“可我更想當一名作家,像你這樣。”艾米麗說道:“伱寫那篇先鋒的理論文章,我們老師說寫的非常棒,說你竟然比我們都了解先鋒文學。”

艾米麗的話讓方明華想起在舊金山見到城市之光書店店主勞倫斯·費林蓋蒂說的話。

他想了想說道:“其實,寫技巧並不是最重要的,更多的在於故事本身的感人,像海明威的《老人與海》、比切·斯托夫人的《湯姆叔叔的小屋》這些名篇,首先故事本身非常感人,然後再輔佐一定的寫作技巧才算完美。”

姑娘聽了點點頭。

“那你寫的那本《廊橋遺夢》呢?”艾米麗知道他從溫特賽特小鎮回來,就在寫一本,她還看了部分內容。

“那篇絕對算不上什麼先鋒類作品,隻是用了多角度敘述方式而已。”方明華解釋道。

“對了,艾米麗,你說你在夏校寫了一篇,能讓我看看嗎?”方明華問道。

“可以,等你返回洛杉磯我把複印件給你吧。”

“OK!”

中午吃完飯,方明華要返回洛杉磯,晚上七點還要坐飛機回愛荷華城。

姑娘開車送他到車站。

“明華,這是我們本地人常戴的草帽,是我用棕櫚葉子做的,送給你當做紀念,做的不好,你不要笑話哦。”姑娘說著從背著的包裡拿出一頂草帽來。

是一頂黑白相間的帽子,一圈一圈的花紋很好看,方明好記得艾米麗的老爸就戴著一頂類似的帽子。

“謝謝。”方明華接了過來,想到自己也應該會送給對方一份禮物,可惜來的匆忙什麼並沒買什麼。

突然想到自己背包裡還有一本英譯本的《唐詩150首》,就從背包裡取出來遞給對方。

“我也沒有什麼禮物,就把我從我們國內帶回來一本唐詩英譯本送給你。”

“是不是書裡有你朗誦的窗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那樣好聽的句子?”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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