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開開心心的走了。
方明華臉上也露出笑容。
還好,姑娘帶走了自己的毛筆和墨。否則後麵的讀者要求也用毛筆那就麻煩了。
簽名從下午兩點半一直持續到下午四點半,整整兩個小時寫的方明華胳膊酸疼。
這錢也不容易掙啊
當天晚上9點,方明華就要離開坐飛機飛往德克薩斯州的休斯頓,埃文斯自然相陪。
艾米麗沒有去。
她有自己的工作,飛往加拿大的溫哥華,參加當地舉行的一個文學研討會,兩人在酒店就此此告彆。
“艾米麗,歡迎你來中國,一定要來西京,我和我媳婦一定會熱情招待你,我帶你去爬大雁塔看兵馬俑。”
方明華發出邀請。
“有機會我一定要來的。”艾米麗說道。
“那行,我走了,再見!”方明華說道。
“等等。”姑娘說著,又跑回自己的房間,沒過兩分鐘又過來,手裡竟然拿著筆墨和幾張宣紙。
“你這從哪裡來的?”方明華感到驚訝。
“我在唐人街一家商店買的,你也給我寫一幅字吧,做當留念。”
“寫什麼?”
“就寫這句!”
艾米麗又從自己的包裡掏出一本書,竟然是漢字版本《唐詩三百首》!
她翻開折了角的一頁,上麵一行字豁然用鋼筆標注: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君恨我生遲,我恨君生早。”!
方明華頓時哭笑不得。
姑娘,你懂這句話的意思嗎?
方明華很是懷疑,艾米麗不知道被哪個無良書店老板騙了。
“明華,這字很難寫嗎?我覺得筆畫很少呀。”艾米麗不解問道。
你不懂。
中國字筆畫越少反倒越難寫。
算了,寫就寫吧。
方明華將宣紙小心鋪在茶幾上,拿起毛筆蘸好墨汁,屏息、懸腕,在雪白的字上寫下這一行楷體字,當然不忘記簽上自己的名字。
寫完自己欣賞一番。
還不錯,沒法和那些書法大家相比,但是糊弄老外綽綽有餘了。
“謝謝.”姑娘看著墨汁尚未乾的書法,滿心歡喜:“我回去要張貼在我洛杉磯家的臥室裡。”
還好,彆貼在客廳裡就行。
告彆艾米麗之後,方明華連夜乘飛機到休斯頓,第二天在聯邦書店簽名售書、緊接著是洛杉磯、菲尼克斯.最後一站是芝加哥。
在芝加哥簽名售書的書店叫米奧匹克書店,坐落於維克爾公園區,是一棟三層樓的建築。
早上在酒店休息,中午就去書店乾活,晚上在埃文斯陪同下逛逛城市,嘗嘗當地的美食,成了這幾天每天的固定安排。
今天也是如此。
不過是“打工”的最後一天,今天簽書完就自由啦。
方明華在書店埋頭在一本本書上龍飛鳳舞簽上自己的名字,眼看快到“下班”時間,一抬頭,看著邊上站在一個黑頭發黃皮膚的東方男人正朝著自己微笑。
方明華也笑起來。
正是自己的朋友,孫力哲。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