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靜的大概讓牧春花看了一分鐘,吳有德突然咧嘴笑了起來,露出一口白牙。
“我臉上有花嗎?”
“~~~”
牧春花先是一愣,隨即俏臉兒刹那間就染上一層紅霞,再也不複先前那端莊冷靜之態。
她抿了抿嘴,飛快挪開目光,又伸手捋了下耳邊垂落下來的碎發。
有些不知道該說什麼,就沒有吭聲。
吳有德就笑嗬嗬的問道:“春花,既然你現在已經從嚴家搬出來了,那你住哪裡?
你不要誤會,我是覺得這製衣廠有些偏,如果?住的比較遠的話,天天來回上班比較麻煩。我沒記錯的話,你還有個孩子吧?
孩子呢?是留在嚴家了嗎?”
這就屬於是明知故問了,彆說牧春花願不願意,就算她願意把孩子留在嚴家,那嚴振聲還不同意嘞!
嚴振聲起初之所以願意養這個孩子,完全是看在牧春花的麵子上,想安牧春花的心,這才充當一個寬容大度的好男人形象!
可現在,兩人都已經完全鬨翻了,眼下更是已經離婚,分道揚鑣!
那嚴振聲還留下這個孩子乾嘛?
又不是他的種!
吃飽了撐的,還是腦子有泡?
這世界上不存在這種聖人!
吳有德之所以這麼問,就是想給自己塑造一個知心體貼的暖男形象,以此來拉近兩人之間的關係。
果然,
聽到他這個問題,牧春花眼神閃爍了一下,抿著嘴唇,臉上神情頓時變得有些落寞。
她輕輕吸了口氣,微笑道:“沒有,孩子我自己帶著呢。”
“啊?”
吳有德愕然,驚訝道:“你自己帶著?孩子還小著呢吧?”
說著,
他轉頭四處打量,似乎是想看看牧春花把孩子放哪了。
牧春花又笑了下,說道:“四歲多了,我讓他在家待著呢。”
“才四歲?你不會是讓他自己在家吧?”
吳有德繼續演,心裡不禁有些同情這個小夥子。
牧春花點頭,滿不在乎的說:“沒事兒,也習慣了,家裡留的有吃的,餓了他自己會吃。”
“……”
一個四歲多的小娃娃,自己一人給家呆著,還是寒冬臘月的。
吳有德很想看看這孩子,到底是多麼的頑強。
他皺起眉頭,沉聲道:“春花,這我就不得不說你了,孩子這麼小,你也放心留他一個人在家?
萬一跑出去丟了可咋辦?
這大冷天的,你就算給他留了吃的,要不了一個鐘頭就凍得硬邦邦沒法吃了。
孩子多遭罪啊!
唉……”
他搖了搖頭,歎了口氣:“走吧,你現在住哪兒?帶我去看看。”
???
牧春花臉色有些古怪,目光上下一陣打量。
注意到她的眼神,吳有德知道對方肯定在揣測自己的意圖,眼前這個女人,彆看她長的楚楚動人,但卻絕不是一個小女子。
她人生經曆之豐富,彆說是女人了,就算是絕大多數男人都望塵莫及!
一,她夠美,風情好,氣質佳!
先是在六國飯店當服務員,由於姿色出眾引起大佬軍官吳友仁的覬覦,以及嚴振聲的仰慕。
嚴振聲也就罷了,一個醬菜鋪小老板而已。
可吳友仁卻不是一般人,這是負責來接收京城的大佬,手下兵馬眾多,有槍有炮。
這種人見的女人能少了?
可他見到牧春花,第一眼就被其征服了,一見鐘情,發誓此生要得到她。
由此可見,牧春花美豔動人之程度……
……
二,她夠孝順!
為了給老爹治病,她一個黃花大閨女願意嫁給嚴振聲當二房做妾。
這一點就更難能可貴了,
她長的那麼漂亮,還是黃花大閨女,想娶她的人數不勝數,但為了老爹,她願意給人做妾。
犧牲自己的一切,隻為了救老爹。
這種赤子之心、孺慕之情、至孝至順,能做到的人,真是鳳毛麟角。
對比一下賈東旭之流,自可見高低。
……
三,她夠義氣,有良心!
得知牧春花嫁給嚴振聲,吳友仁一怒之下直接派兵將嚴振聲給抓了,關入大牢。
為了救嚴振聲,她犧牲自己的清白之軀,委身於吳友仁,隻求能換來嚴振聲一條命。
因為當初嚴振聲給了她錢,救了她爹。
這是恩,她要報答!
世間是施恩圖報的人很多;施恩不圖報的人也有;最多的還是忘恩負義之人。
這種人多如牛毛,如過江之鯽!
隨著時間的流逝,當初的感激感動就會漸漸磨滅,最後再被有意的給遺忘……
當然,也有知恩報恩之人,這種人也有不少。
並非天下都是白眼狼。
可這種人雖然不少,但報恩也看程度,看情況。
抬手就報,能力範圍內就報,儘力就報,基本上也就是這些情況了。
比如你當初借我一百塊,如今我還你一百五十塊,甚至還你二百塊。
這都可以。
但如果你當初借我一百塊,現在你要我的命?
抱歉,給不了!
我命隻有一條,憑啥給你?
愛莫能助,敬請諒解。
脾氣暴躁點的,還會再罵一句:滾你媽的,我先弄死你信不信?
當然,從嚴格意義上來說,讓牧春花嫁給吳友仁,這也不是要她的命。
但這可是四五十年代啊,大街上夫妻倆都不能手拉手的年代。
在這個年代,女子名節大於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