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處處皆是人情(第二更,求收藏)(1 / 2)

事實證明,三等馬潤的司令官也是司令官。當天下午,李毅安就接到五角大樓的電話,很快就有一輛吉普車來到飯店,接著他直奔五角大樓。

在一間還彌漫著裝修味道的房間裡,萊托.約翰上校接待了他,直接了當的對李毅安說道。

“軍方已經同意將你們公司的“橙劑”列入軍方發展計劃之中,我們將會簽署一份合約,我需要提醒你的是……”

萊托.約翰上校看著麵前的青年說道。

“在你簽署這份合約後,軍方將會向你提供總額不少於500萬美元的經費,用於研製“橙劑”以及其改良產品,但是在戰爭期間,如果軍方需要可以向其它公司授權生產“橙劑”,而你們必須向軍方指定企業提供全部的技術資料,當然戰爭結束後,授權企業如果再繼續生產,需要與你方進行專利協商談判,伱方有權要求其停止生產。”

來華盛頓之前,李毅安就特意打聽過專利的事情,在戰爭爆發後,美國就成立了專門機構協調解決專利問題,比如在合成橡膠上,儘管杜邦公司發明氯丁橡膠,標準石油公司開發了丁基橡膠,但這兩種合成橡膠都不能用於生產輪胎。適合生產輪胎的是丁苯橡膠,由德國法本公司發明的。幸運的是,通過戰前與法本公司的技術合作與共享,標準石油公司獲得了生產丁苯橡膠的專利與技術知識。

但直到1941年,該公司不僅自身沒有投資生產丁苯橡膠,還以提起訴訟為威脅,阻止其它輪胎企業使用這項技術。在這個背景下,美國官方立即入,先是協調標準石油公司與美國輪胎生產巨頭以及美國橡膠公司簽署了一份專利和信息共享協議。次年,又發起對標準石油公司與敵國法本公司合作關係的司法調查;為了避免政府進一步施壓,標準石油公司不得不同意,在整個戰爭期間免費與所有參與協議的公司共享合成橡膠方麵的專利。

這種作法很美國……但很有效,就像發明吉普車的公司沒生產幾輛吉普車一樣。在戰爭之中,專利,也就嗬嗬了。

況且,對此李毅安真的一點意見都沒有,前提是美國願意生產,軍方采購的越多,說明對小日子挨的越多,這樣的好事,有拒絕的理由嗎?“沒問題!”

李毅安爽快的在合約上簽了字。

“這份合約簽署後的兩天內,會有一筆兩百萬美元的首款打到你們公司賬戶,”

看吧!

什麼是財大氣粗,這就是!

沒有一句廢話,直接打錢。

當然了,這也讓李毅安看到了知識的力量,一百萬的廠子轉眼就掙了幾百萬!

軍火生意果然是暴利啊!

在合約簽定之後,萊托.約翰拿出一張名片說道。

“這是我的名片,上麵有我的電話,以後如果你有什麼問題的話,我們可以隨時聯係。”

“好的,上校。”

在李毅安收下名片後,萊托.約翰像是想起什麼似的說道。

“我聽說你們公司剛剛成立是嗎?”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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