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4章 教育(第四更,求訂閱)(2 / 2)

總統的反問,讓餘向東一愣,說道。

“閣下,限製豪宅是南洋的基本方略。”

南洋隻有少數一些人住著豪宅,其實差不多都是“黃金級職員”,但是他們的豪宅……其實,也就是比普通獨棟民宅的稍微大一些,稍微高檔一些而已。

“是基本方略不假,但是南洋是有法律的。”

將報告一合,李毅安說道。

“官邸不會發表任何聲明,如果國土資源部想查封的話,他們是有那個權力,但是同樣,對方也有通過法院起訴的權力,到時候……”

頓了頓,李毅安說道。

“對於南洋來說,未嘗不是一次普法教育。”

將報告放到一邊,李毅安說道。

“法律歸於法律,權力嘛……不能太過任性了。好了,這件事,官邸不要發表任何意見,如果問題進一步激化的話,就交法院去處理吧,我想,我們的法律係統會給予一個滿意的回答的。”

在說出這番話之後,李毅安將目光投向了另一邊,他的腦海中想到了很多曾經的經曆,什麼樣找個黑地啦,什麼軟肋啦,什麼傾儘財力物力精力,什麼一百個法子刑啦。

“法律上的事情還是交給法律去處置吧!”

“是不是覺得有些難以理解?”

閣下的反問,讓餘向東點了點頭,說道。

“限製豪宅是基本方略,有人鑽了空子,取了巧,我們不應該製止他嗎?”

“是應該,但是,最應該做的是填補漏洞,而不是直接以權力壓製,權力……本身就是法律授予的……”

在接下來的半個多小時裡,李毅安一直在講述著他的對法律的理解,其實對於法律他並不陌生,畢竟,讀大學時他的第二學位就是法律。

也正因如此,對於法律的重要性,他有著深刻的理解。

一次普法教育,對於南洋來說,同樣也是不可或缺的,它至少可以在人們的心中轉變一些東西。

畢竟,在傳統上來說,法律……於曆朝曆代其實就是一個笑話。對於那些達官顯貴們來說,他們嘴上說著“國法”,可實際上……國法,也就是用來管製百姓的罷了。

甚至就連同包拯的三把鍘刀——狗頭鍘、虎頭鍘和龍頭鍘。也直接了當的告訴所有人——即便是鍘刀也是不公平的。

也正因如此,在內心深處,李毅安甚至渴望這個案件,因為這個案件本身並不是正義與否的問題,而是可為不可為的問題,

“我們在南洋推行理念是要對民眾的權利予以充分的保護。與代表官方、可以動用正府財力和強製力的官方相比,個人的力量無疑是十分弱小的。為了充分保障公民個人的權利,我們采用了“無罪推定”原則、“排除合理懷疑”的原則等等。還有最重要的一個原則就是“法無禁止皆可為,法無授權不可為。”。”

這件事情的最終結果會怎麼樣?

儘管結果未出,但是李毅安很清楚——法律的漏洞,就是漏洞。

這件事兒對於南陽來說並不是一件壞事兒,至少……讓人們知道在這裡,法,並不是聾子的耳朵。

(本章完)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