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5章?權力之爭
亨利主教臉色變得不好看起來。
因為錫蘭女伯爵說的沒錯。
在這件事上他越權了。
邪神和異端,完全是兩個概念。
前者是輝光神教負責的範疇。
整個雷亞克王國都被【往日榮光】的神術奇跡所庇護,阻止了魔物的衝擊。
與邪神對抗是輝光神教信徒們的職責。
聖教軍的成立,其最初目的就是為了與魔物、與邪教徒、與邪神眷屬,甚至與邪神本尊戰鬥。
這一點是被寫進了輝光教典和雷亞克王國法典的共識。
即:
在有關邪神的問題上,輝光神教的優先級大於雷亞克王國,大於國王。
這很好理解。
如果邪神進來滅世了,那甭管是雷亞克王國還是金亞克王國都得統統完蛋,沒區彆。
對抗邪神是第一優先級。
異端跟邪神則不一樣。
異端的神明、教會、信仰、信徒不會像邪神那樣滅世,他們最大的問題是會跟輝光神教的教義產生衝突。
教義衝突往往意味著信仰衝突,也就是不能兼信。
換句話說。
雷亞克王國內,每多一名異端神明的信徒,輝光神教的信徒就得少一個。
輝光之神的力量同樣跟祂的信徒數量有關。
【往日榮光】神術的力量也屬於輝光之神力量的一部分。
這是輝光神教發布異端驅逐令,將各種異端的信仰趕出雷亞克王國的原因。
輝光神教一直以來宣揚的便是:
信仰異端教會是很危險的,因為背棄輝光的信仰意味著輝光之神的庇護會減弱,大家搞不好哪天就要被邪神給一鍋端了。
不要去碰那些異端的信仰,老老實實的信輝光之神。
輝光之神會保護大家,不被邪神的汙染所侵擾。
……
異端驅逐令的出現,算是將“號召”化為“法令”的一種措施。
但這道法令,從性質上來說,並非輝光神教發布,而是雷亞克王國的國王發布。
順序是這樣的:
輝光神教簽署並發布異端驅逐令,此時,這道指令依然是號召層麵的東西,不存在實際效力。
它隻是一道敕令,一種警示。
真正令其擁有實際效果,比如在王國境內發現信仰異端的信徒時,可以強製將其驅逐出境或關入監獄,靠的是雷亞克國王簽發的法令。
當然,目前為止,所有輝光神教發布的異端驅逐敕令都綁定了國王法令。
因為這樣做對王國有好處。
異端在雷亞克王國內沒有生存土壤,就相當於輝光神教的信仰更加穩固。
相對應的,輝光之神的庇護也會更強。
每年魔物赤潮的時候,【往日榮光】上隨機出現的小缺口就會更少。
赤潮帶來的損失和影響也會更小。
從結果來看,王國跟輝光神教站在同一戰線,無疑是對雙方都有利的一件事。…。。
但無論如何,“異端驅逐”的實施,靠的是國王、冊封治理各地區的實權貴族、以及當地的事務官員。
輝光神教不參與,也沒有權力參與到裡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