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想法(1 / 2)

歲月之重來 五月傷 4947 字 3個月前

如果有可能,韓勝浩很想讓時間回到半個鐘頭之前。

這樣他就不會出現在公司,也不會像眼前的這個情況,跟三個大男人在辦公室裡玩視線“交鋒”。

其實他心裡知道自己早已經“敗”了,敗在他一進公司門廳被前台女接待叫住的那刻;敗在他以為麵前這三個來自泰國的男子,是想到公司毛遂自薦當藝人,而自己還暗自遺憾他們年紀偏大的時候。

這一切是注定的,今天該派他被人上門討債。

自從2006年他創立FNC-Music,事業發展跟其曾經想象的有些相悖,並沒有順順當當,反而因為策劃問題造成資金鏈最終“斷裂”,而不得不讓公司“縮衣節食”,也使得旗下推出的第一隻男子樂隊組合“FTISLAND”,出道後依然默默無聞隻能東渡RB,廝混於地下樂隊中乞活。

韓勝浩之所以在韓國男女團大行其道的時候推出男子樂隊組合,未嘗不是想劍走偏鋒出奇製勝,可現實很無情,也把他打的“慘不忍睹”,甚至對自己都產生了否定。

要不是舔著臉向M-media“求救”被輸了一次血,這家公司早就完蛋了。

好在不久後就有外國佬投了一筆資金進來,終於讓他熬了過來。可現在看著桌上有自己簽名的投資合同,韓勝浩很想把曾經那個拿了百分之三十高額回扣,已經消失無蹤的中間人給乾掉。

那會兒中間人還“恭喜”自己占了大便宜,很篤定的告訴他,將來不會有人來韓國執行股東權益以及分享投資紅利,理由就是這份投資合約不會交到投資人手中,而且對方什麼都不懂還把錢給先交付了,等他拿到“回扣”就會徹底消失,但必須是投資款的三層。

韓勝浩猶豫過,這畢竟是欺詐,雖然他沒主動為之,可心裡實在“虛”得慌,但是當中間人直接將五十萬美元支票拍在麵前時他屈服了,最後中間人堅持要把簽完的合約拿走,也沒讓他產生任何懷疑與警惕。

但是現在看來,受到“欺詐”的是他自己,中間人為了拿到高額回扣才故意那麼說,不然這份投資合約怎麼還會出現在自己眼前。

。。。。。。

“咚咚!。。。”

林東敲了敲桌麵,將對麵的韓勝浩“驚醒”。

“抱歉!。。。那個。。。”

裝模作樣的將投資合約拿起翻了翻又放下,韓勝浩似乎理清了思路。

“這合約沒問題,不過。。。想要分紅的話。。。可能暫時。。。沒有!”

他的英文發音蠻標準,想來應該很流利,但是因為心裡有“愧”,所以說的吞吞吐吐。

“我想咱們雙方可能存在一些認知上的誤會!。。。其實今天來貴公司,並不是要求行使股東權利或是分紅。。。我是來退股的!”

林東話音落下,見對方表情愕然,便用自認最和藹的嘴臉露出微笑。

“。。。有問題嗎?”

見對依舊沒反應,他追問道。

“呃!。。。當然有。。。問題。。。不是!。。。我是說公司暫時。。。你要退股?”

韓勝浩像剛剛反應過來。

林東的不安常理出牌,讓他一時失了分寸。

先前還以為這三個家夥,拿著合約上門是來行使股東權益,以及要求查賬甚至分紅的,而且自己很清楚公賬上並沒多少錢,況且今年下半年公司還要推出旗下第一個女子組合,後麵各種宣傳資源也必須跟上,不然他好容易“開竅”不再死磕樂隊的“大膽”嘗試就會胎死腹中,這可都需要巨量資金支持。

看到彆家娛樂公司推出的女團或是男團,要麼失敗要麼大火,都能得到主流媒體的關注與報道,韓勝浩也深深反思過,為什麼自家公司推出的樂隊組合除了“FTISLAND”,是先在韓國出道後去RB發展的外,後來推出的“BLUE”樂隊與女solo歌手Juniel都是在RB先混地下活動,然後再正式出道後又返回韓國出道。

這都是因為自己判斷失誤,加上資金實力不夠造成的?

也導致旗下組合缺乏宣傳沒能引起主流媒體的關注,哪怕現在“BLUE”火了起來,可跟真正“大發”的那些男團比起來,差距也非常明顯,畢竟樂隊這玩意跟現下韓國“正統”娛樂圈並不對路,所以韓勝浩才下定決心按照“主流”的做法推出女子組合。

可是林東的出現讓他“坐蠟”,特彆是現在還要從公司退股,這簡直是福無雙至禍不單行,愁的都要把心愛的保時捷帕拉梅拉跟房子拿去抵押的韓勝浩,都想給對方跪下懇請其“手下留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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