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文豪點評(2 / 2)

“已經看過了。”

“如何。”

“審稿意見我還沒來得及寫,但絕對是一篇好稿子,突破了嗡嗡嗡中流行的‘三突出’原則。”

‘三突出’原則由F4提出,即:在所有的人物中要突出正麵人物,在正麵人物中要突出英雄人物,在英雄人物中要突出主要英雄人物。

“我先拿去看看,回頭再找燕如二審。”李清泉當即拍板。

按規定,他該負責終審,先看稿子,就是越過二審的領導小組成員進行審稿。

但李清泉做事風格就是這樣,他比較看重的稿子或作者,絕對不會等二審看完了才看。

“老李,你不是還要去回去開會?”

“我把稿子帶回去,就在那邊看。”李清泉連杯水都沒來得及喝,匆忙理好稿子,裝在挎包裡,蹬二八車返回人文社。

下午會議很快結束。

李清泉沒去吃飯,坐到人文社暫時安排的辦公室裡,取出江弦的手稿閱讀。

[我羨慕那些來自鄉村的人,在他們的記憶裡總有一個回味無窮的故鄉,儘管這故鄉其實可能是個貧困凋敝毫無詩意的僻壤,但隻要他們樂意,便可以儘情地遐想自己丟殆儘的某些東西仍可靠地寄存在那個一無所知的故鄉,從而自我原寡和自我慰藉。]

小說的前引迅速抓住了李清泉的眼球,使他內心燃起了對這部小說的閱讀興趣。

故事的結尾發生了兩件事。

“我”施以野獸的暴力,當米蘭停止反抗,“我”忽然被一股巨大的恥辱感所包圍,慌忙逃出了米蘭的家。

那年夏天,我去泳池跳水,遇上曾痛毆過的同誌,被一次次踹入水中,無法上岸,不停地喝水。

[我抽抽嗒嗒地哭了,邊遊邊絕望地無聲飲泣。]

李清泉沉浸在江弦所營造的氛圍裡,心潮起伏,跌宕難平。

作為一個中年男人,他清晰的體會到了文中所描寫的回憶感。

那些自由的、肆意的、原始動物般發泄情緒的日子變成記憶中閃光的微小火粒。

那個敢想敢做意氣風發的少年,恍如隔世。

結尾的調子比較灰暗,但那種灰暗不是諷刺時事,是青春不再,曾經凶猛過的荷爾蒙已經被歲月調解到寡淡無味。

總得來說,是篇文筆、思想、故事俱佳的好作品。

夜裡,李清泉照例拜訪了同住招待所套間的茅盾。

文豪對座談會給予了點評。

“我們的事業很有起色,但對外國文學的譯介仍然不夠...”

李清泉聽得出老人家話裡有話。

茅老分明是感歎,這屆作家古文底子不好,還看不懂外文,寫出來的東西,離現代文學所額定的深廣度還很有距離。

“有個叫江弦的孩子寫的東西還不錯。”

“寫了什麼?”

“此前寫了篇《棋王》,不過我這裡隻存了份他彆的中篇。”

“取來看看。”

李清泉返回住處,取來《動物凶猛》。

茅盾扶著眼鏡,瀏覽幾頁,才將稿件還給李清泉。

“語言有舍予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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