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導航了最近的醫院,但那還需要三十分鐘左右的路程。
我感覺自己握的不是方向盤,而是林菲菲的命運。
車輛已經快得像箭一樣飛出去,但即使如此,我仍然覺得時間過得緩慢,仿佛每一分鐘,都煎熬著我的內心。
到了醫院,林菲菲已經昏迷了,我一個人根本弄不動她,好在護士提醒我能去前台租輪椅,
這才避免了我像無頭蒼蠅一樣亂撞。
兩名護士和我一起把林菲菲放到輪椅上,我推著她去急診掛號。
好在今晚急診人不多,很快就到我們了。
大夫檢查一番,讓先抽血化驗,然後輸液。
我跑前跑後,一圈下來腿都快溜細了。
交完費,我推著林菲菲去抽血,護士紮了好幾下,血都沒抽出來。
她紮的每一下,看著我都心驚肉跳。
正當我準備質疑她技術的時候,小護士搖搖頭,開始數落我:
「你這個男朋友當得也太不負責任了,怎麼讓女朋友喝這麼多,我紮半天,血都出不來,都快凝上了。」
我像個孫子似的,聽著她數落我。
好不容易抽完血,化驗完以後,我又推著林菲菲去輸液。
直到輸上葡萄糖,我這顆心才算放下來。
精神放鬆下來以後,我感覺渾身仿佛承載了無儘的疲憊,兩條腿像灌了鉛似的。
在醫院冷色調的燈光下,她蒼白的臉頰看起來更加虛弱,她的手無力地垂在床邊,手上的一條靜脈血管清晰可見,像一條孤獨的河流,流淌著她的生命力。
深夜的病房很安靜,仿佛隻有呼吸聲和輸液聲,我時不時抬頭看看輸液瓶,生怕錯過任何一絲變化。
看著她蒼白的臉頰,我心疼得要死,這件事絕對不能就這麼算了。
我打算等林菲菲好點了,再和她商量,不行和機構解約,自己單飛。
雖然肯定會麻煩點,但總比和這群衣冠禽獸在一起好。
我從晚上到現在,連口飯都沒吃,早就餓得饑腸轆轆,但我現在一點吃飯的心情也沒有,就靠喝水維持著。
我就這麼呆呆地守著她坐了一夜。
她閉著的眼睛,如同一朵疲倦的玫瑰,漸漸在清晨的微光中蘇醒過來。
林菲菲緩緩坐起來,但身體略微顯得有些僵硬,她環顧四周,發現自己竟然在醫院,驚訝地看著我,聲音氣若遊絲:
「啊?我怎麼來醫院了?昨晚我喝多了?」
我鬆了口氣,看著她這張蒼白的臉頰,又心疼又生氣。
「昨天晚上你都乾什麼了,你都不記得了是嗎?」xь.
林菲菲柳眉微皺,仿佛在努力回憶什麼,「我就記得他們不讓我走,非得讓我把一瓶酒喝光,我一生氣拿起來就喝了,但沒喝完,後麵發生了什麼?我怎麼會在醫院?」
我看了看她蒼白的臉色,搖搖頭,暫時先將這股怨氣咽下。
「算了,回家再說吧!這裡不是講話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