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看手表,已經快5點了,王安便不再耽擱,趕著爬犁一路往家走去。
其實王安本來是想去供銷社買點東西的,奈何王安看了一眼爬犁上的箱子和瓷器後,果斷選擇了回家。
任何一件東西丟了,對王安來說,都是巨大的損失,而此時的縣城啥人都有,丟東西的可能性著實很大。
路上,王安看著兩個裝錢的皮箱,和裝玉石的木箱子,心情相當是個美麗。
雖然對比來說的話,那些古董瓷器才是最值錢的存在,但在這個年代,瓷器這種東西,著實還不咋值錢。
主要是剛剛改開,人們的肚子還沒有完全填飽,哪有閒錢玩這些東西。
當然,玉石也是一樣,同樣不咋值錢,因為歸根到底的來說,玉石就是石頭。
外觀再好看,品質再牛逼,它依然是石頭!
但30萬塊錢的現金,卻是實打實的硬貨,在這年代的華夏,這就是一筆天大的巨款,普通人一輩子也掙不到的巨款。
這,是事實!
不得不說,當賊的感覺,也正經挺好,起碼來說,這種發橫財的感覺是真特過癮又刺激。
隻是一想到兩次受到的驚嚇,也著實是有點費心臟。
但凡王安心理素質不好,十分有可能會被直接嚇死,即使嚇不死,嚇出個心臟病或者精神失常,那也是妥妥的。
所以,為了自己的生命健康著想,以後再也不特麼當賊了。
一路疾馳,速度不慢,可還沒等王安到總出事兒的拐彎處,太陽便下班了,天也開始暗了下來。
人這個東西可能都這樣,在無牽無掛的時候,是無所畏懼的,因為一人吃飽,全家不餓。
而一旦有了擔心的人或物,那就會前怕狼後怕虎,顧慮重重。
此時的王安,就是這樣的。
主要是前麵那個邪門的拐彎,著實讓王安放心不下。
所以,在距離拐彎處還有不到300米的時候,王安就叫停了大兒馬。
隻見王安叫停大兒馬後,直接抽出草簾子底下的56半,毫不猶豫的端槍上臉,對著拐彎處的灌木叢,就扣動了扳機。
10發子彈全部打沒後,王安又壓進彈膛裡10發子彈,這才趕著爬犁繼續前行。
路過拐彎處的時候,王安特意向四周掃視了一遍。
不過目光所至,全是灌木叢,而且天色也已經暗下來了,所以王安啥也沒看見。
其實在王安看不見的灌木叢裡,此時是躺著一個人的。
隻是此人左胸中彈躺在地上,旁邊還放著一條槍,還是一條不錯的槍――水連珠。
如果此時,王安能看見這個人的臉的話,那王安就一定能認得出來這個人是誰的。
其實這個人就是那次,偷拿木雪離夾子上紫貂的仨人中的其中一人。
就是那個想開槍,卻不如王安槍快,最後被王安打殘了的那個小眼睛。
不得不說,人這個東西,還是很牛逼的,這人當初被王安開槍打成那樣,竟然恢複過來了!
而最神奇的是,這次又被王安,不經意的就給開槍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