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創電子公司也一樣如此,為了進入東瀛市場,隻能找東瀛本土的L光公司合作,成立一家合資企業。不過,再過幾個月,就滿三年了。
按照東瀛的當地政策,注冊滿三年,東瀛本土的公司可以把股權出售給維創電子公司。與此同時,維創電子東瀛分公司儘管是一家外資企業,但卻擁有類似於東瀛本土公司大部分的權限。
通過這種限製手段,使得不少的東瀛本土企業,借助東瀛市場優勢,迫使希望在東瀛賺錢的外國公司,將核心技術與東瀛企業分享。
以市場換技術,這種手段也是東瀛人先玩的,而且,正是因為玩的比較成功,所以,後來天朝也大喊以市場換技術。總體上,以市場換技術理論上行得通,但一味跪舔,未必真的能換到技術。東瀛人那樣鬼精的,能學習就學,學不到去偷。技術專利到期之前,就學的差不多了,專利一到期就快速的布局,靠著價格戰和微創新,跟技術發明者搶占市場。
比如,DRAM內存的專利是英特爾公司搞出來的,但是80年代初,DRAM的80%市場都被東瀛半導體公司靠著低價傾銷拿走了。連英特爾這家原本的存儲器老大的公司,都被逼迫的放棄存儲器,成為了一家專注於研發和製造CPU的公司。就可以見到,就可以知道,80年代的東瀛的商戰是何等的凶猛。
如果不是米國及時的用廣場條約逼迫日元瘋狂升值,極大的提升了東瀛的產品的生產成本,將其原本具備優勢的性價比優勢抹掉了,劉焱有理由相信——有可能,IBM、英特爾、微軟等等一大票公司都有可能被東瀛企業乾掉!
也正是因為,米國用盤外招消除了東瀛企業的競爭優勢,才鞏固了其在信息時代吃掉了絕大部分蛋糕的特權。
市清健太郎笑咪咪的說道:
“劉先生,何必急著贖回股權呢?我們L光,在東瀛市場擁有巨大的本土優勢,作為股東,我們也很少乾涉企業的經營,這樣繼續合作不是很好嗎?”
劉焱搖了搖頭說道:
“不,我這個人掌控欲比較強,希望獲得絕對的話語權。三年時間僅僅是為了應付東瀛政策的過渡手段,我們實際上並不需要有可能影響我們正常經營的合資股東。”
市清健太郎說道:
“我們L光似乎不是那麼差錢,想要贖回股權,可是需要付出巨大的代價的!”
劉焱說道:
“目前,東京分公司的財務報表顯示,扣除了債務之後,淨資產規模1.17億美元,也就是說,貴公司持有的一半股權,價值近6000萬美元。相對於貴公司忽略不計的付出,6000萬美元的股權轉讓幾乎是純利潤!如果把出售股權的消息放出去,貴公司的股價會大漲!”
市清健太郎笑了笑說道:
“不!相對於維創東瀛分公司的業務而言,其利潤積累太少了。刻意的做低利潤這種事情,誰不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