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蛇膽蓮(2 / 2)

“難道也被抓了?”

“絕對不會”。

吳三小搖頭:“沈自舟雖說輩分不高,卻是同益沈家新選的老爺子,抓了他,跟誰要錢呢?如今沈家有幾個能辦事的人,全是一窩子酒囊飯袋”。

“當年吳家不被趕出同益城,咱們也好不到那兒去”。

吳大個歎了口氣:“爭回來也許會害了子孫,但不爭實在沒辦法……”。

“必須爭”。

吳二中用力一揮手:“自己的東西當然要拿回來,你瞧瞧吳家這幾年過的都是啥日子,大夥兒本來就沒多少錢,又接二連三的贖人,老爺子把房都賣了……既然認準了是白衣衛乾的,四大家族聯合起來,未必鬥不過他們”。

“白衣衛手裡有歡喜花,是咱們的克星”。

“一物降一物”。

吳三小伸腳把死蜜蜂碾碎:“現在不是跑出來一群臭老鼠嗎?我猜是水真理私底下搞的鬼,它們不怕白衣衛,也就不怕歡喜花,這要是幾萬隻一起衝進農場,嘿嘿……”。

他笑了兩聲:“我敢保證,十分鐘之內,整個農場連一朵花都剩不下”。

不僅僅是毒老鼠。

還有那神奇的蜂蜜,隻是蜜蜂采食的是什麼?竟然和聖女花有相同的功效。

車慢慢駛入一片花海裡,滿天都是飛舞的蜜蜂,道路兩旁擺著成排的蜂箱,幾個養蜂人正戴著網帽搖蜜。

不遠處是一堵長長的圍牆,紅油漆刷著幾個大字:天池養蜂基地。

過了大鐵門,是片占地很廣的花棚,偶爾有工人進進出出,再過一道門,就看不到人影了,而且牆要高出很多,還拉著電網。

最後是扇小門,上著鎖,掛著牌子:生人勿近。

胡小鈴告訴我們,拉我們來的司機,就是這裡的負責人,何偉。

“這幾位都是沈家的,有話直接說,沒關係,不用隱瞞”。

胡小鈴表現的很大氣,她知道自己甩不掉吳家三兄弟,真鬨的急赤白臉的對誰都沒有好處。

她也需要彆人的幫助,畢竟年紀太小,很多事情都沒經曆過。

何偉點點頭,從大棚裡叫出來一位老大爺,偏胖、大圓臉,自稱姓李。

李存厚,他果然被烏頭會控製了。

我沒急著說破,聽倆人講述了一遍蜜蜂大戰毒老鼠的經過。

“蜂子被咬死不少”。

李存厚心疼不已:“原想著這個月采的蜜能造五千粒真元珠,這下減了一半還得多”。

“老祖和水助理的電話都打不通,我已經派人回去了,目前最擔心的不是產量,是白衣衛,真沒想到,他們竟然誤打誤撞的跑了進來”。

白衣衛仿佛察覺到了什麼,拿著死蜜蜂不停的聞,還帶走了幾隻。

胡小鈴沒聽懂,問咱們養蜂乾嗎還躲著白衣衛,難道這幾百畝花田也是山南農場的?。

原來她真不知道烏頭會有個養蜂基地。

“這老李頭最早是木裡請過去的,想用聖女花釀蜜,可自從肉身菩薩丟了以後,聖女花就沒再開過,隻能把蜂子放出來試試……”。

沒曾想蜜蜂聞到花香便往花苞裡鑽,一個接一個,不但采的量大,而且不知疲倦。

過了段時間,終於出了蜜,木裡很高興,希望他把養蜂的技藝教給農場裡的人。

教會徒弟,餓死師傅。

李存厚不傻,找出各種理由來搪塞,逼得木裡隻好跟他簽了份雇傭合同,在應得的報酬之外,每次出蜜的時候必須讓自己帶走一瓶。

雖說隻是一小瓶,卻比金子都貴。

“後來,我的蜂子變的越來越大,經常飛出去半天才回來,蜜裡也多了一股中草藥的味道,木裡懷疑我摻了彆的東西……”。

李存厚憋著火,在蜜蜂腿上係了白線,跟著跟著,發現它們竟然飛上了玉硯雪山。

“蜂子本來是怕冷的,誰能想得到呢”。

最後,他來到一塊巨石旁邊,所有蜜蜂都鑽進了地麵的縫隙裡。

他回家拿來了撬棍,挪開巨石,露出個輪胎大小的洞,蜜蜂在洞壁上爬進爬出,硬是把冰凍的泥土掏出了個窟窿。

窟窿裡是個黑乎乎的東西,黏著幾粒花種,他也不知道是什麼,一邊擺弄一邊往山下走。

蜜蜂都圍著他飛,象身邊環繞著一股股黑煙。

“半路上我碰到了奇山兄弟,他瞅了瞅,說這是蛇膽蓮,用它來養蜂子,出的蜜和聖女的聖水是一樣的”。

李存厚樂壞了,走起道來虎虎生風,半個小時後,眼前一黑,頭上被人罩了個麻袋,送到了天池養蜂基地。

胡大誌專程從同益古鎮趕來,和他談了兩天,無非是威逼利誘,李存厚終於服了軟,表示自己可以幫烏頭會放蜂,但開出了一個非常高的價格。

“你爹是個辦大事的人,眼睛眨都沒眨就同意了”。

“洞裡還有什麼嗎?”。

我在問這句話的同時,渴望聽到的答案是屍體。

沈鶴鳴的屍體!

“沒有”。

李存厚想都沒想:“隻是個廢棄的礦洞”。

英莫兒當初就是困在礦洞裡,才搖身一變,成為聖女的。

裡麵肯定有東西,也許在他之前,被人弄走了。

淡青色的蛇膽蓮種在敞盆裡,象棵被一拳砸開的卷心菜,花蕊呈紫褐色,的確散發著藥材的香味。

“這幾年白衣衛一直在找老李頭”。

何偉說:“如果知道他拿了蛇膽蓮,不會善罷甘休”。

“為什麼?”。

胡小鈴覺得聖女寨的人也太霸道了:“雪山上的東西又不是一個人的,誰先看見歸誰,彆理他們”。

李存厚有些不好意思,因為那塊巨石上明明畫著聖女寨的標識。

雪山腳下的藥農們都知道這條規矩,約定俗成,畫了記號就是人家的,隻是一時沒帶工具或者想等它成長些再來采,李存厚理虧在先,所以白衣衛有權利讓他物歸原主。

李存厚呀,李存厚,你也真對得起這個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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