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得寸進尺(1 / 2)

小狐狸很可愛,圓滾滾的,身上的毛已經被泉水打濕,還沾了幾塊濕泥巴,猛一看,象是條斑點狗。

斑點?狗!

小雅說,她養的小白狗叫三花,胡爺爺臨死前做出的手勢,會不會就是在指它?。

現在這條狗呢?小雅投河未死,四處漂泊,也許是被阿壩收留了。

得趕緊讓她回一趟老家,活要見狗,死要見狗屍,還有狗窩、狗碗、狗屎盆,所有與三花有關的東西,都必須找到。

儘管看似荒唐,可線索往往就隱藏在這些最不可能的地方。

小狐狸叼著大魚又蹦又跳,象是在炫耀,男人彎腰拍了拍它的小腦瓜:“上一邊吃去吧,彆弄臟了泉水”。

我注意到小家夥的脖子上有血痂,圓形的血痂,難道是龍珊咬傷的?。

“彆看它這時候歡,也是剛緩過來”。

男人把木桶放在水裡,輕輕搖晃著:“昨個兒天還沒亮,我就聽見山穀外有狐狸叫,趕過去一看,龍女正抱著它滾成一團,你咬我、我咬你”。

狐群已經將一人一狐圍在中間,遲遲未動的原因是氣味,龍家人特有的氣味,隻有收到主人的指令,才會進攻。

“這種情況還是頭一次,沒有夫人的手信,不管你是哪個堂的人,都不許靠近白羅山穀,我心裡還在想,是誰這麼大膽?……”。

當時龍珊極度虛弱,連吸血的力氣都沒有,小狐狸這才得以逃脫,可剛跑到主人腳邊,便象凍僵了似的,“砰”的臥倒在雪地裡。

“我立馬明白了,它是咬了不該咬的人,有這個本事的,天底下隻有兩個”。

一個是白狐夫人,一個是龍女。

男人把木桶涮洗乾淨,這才往泉水湧出的地方走:“二十多年前,魏加加還是龍女的時候,我們兩口子進過一次城,剛生了兒子嗎,老夫人很高興,讓送過去,和其他娃娃一起舉行安禮”。

安禮,也稱“拔魄”,最初流傳下來的時候,叫化血選龍,是指飲下聖水,除去心頭寒,從此身體平安無恙的意思。

整個儀式最重要的部分是“選龍”,挑選後備龍女,滿屋子“哇哇”待哺的女嬰,輪流抱進房間讓魏加加和老白狐夫人過目,如果從後門出來,就是沒選上,接著排隊,進行下麵的環節。

“為什麼都是女孩兒?”。

“女屬陰,男屬陽,肯定會有影響”。

雖然知道這次被選上的是龍珊,可究竟什麼樣的人才配當龍女呢?。

這個問題我曾經問過胡廣林,他說是顏值,也許吧,但肯定不會是全部答案。

難道太陰之血也分等級嗎?。

男人搖搖頭,他站的遠,圍在門口的全是大姑娘、小媳婦,嘰嘰喳喳象是小區物業在開會,一個老爺們,不好意思往前擠。

而且一直有人端著臉盆毛巾進進出出,仿佛裡麵是個澡堂子。

安禮結束以後,老夫人覺得這一家三口難得下次山,不管是感謝也好,還是過意不去,必須留下來吃頓飯。

“……剛巧金堂的人過來請,說今天新釀入窖,老酒出缸,龍女已經焚香沐浴,準備好點紅了,按規矩,頭一杯得敬老夫人”。

他說著話,手上也不閒著,水桶一按一拎,“嘩啦”提了起來,轉身往空桶裡倒。

“那是我第一次見魏加加,哦,當時還姓龍呢”。

男人望著雲霧般的水麵,突然歎了口氣:“她是真漂亮,漂亮的……,你,你都不敢抬頭看她”。

怎麼白羅山裡淨是些癡情怨種?寫碑的那個是不能來,他是不能見,一見誤終生。

我咳了一下:“什麼是點紅?”。

“點紅?”。

男人一時沒緩過神,又愣了會兒:“啊,那個……,你應該聽說過,點紅就是點血入酒,密封儲藏,是我們龍金兩堂必不可少的保命神水”。

他記得那天風和日麗,一襲白衣的魏加加站在大酒缸前,和龍珊一樣,雖有病容,卻儀態萬方,令人心向往之。

隨著鮮血連珠般滴落,激起一圈圈漣漪,如同一塊抖動的綢布,缸沿上結起霜花,很薄,又在幾秒鐘後,融化消失。

如果換成水,恐怕已經凍成了一塊冰。

顏色也從透明變作淺紅,隨著酒勺從缸裡提起,酒漿片灑,仿佛飄起的輕紗,因此取名撩紅紗,有人覺得這詞太豔了,便直接叫它殺身酒。

殺身成仁,是對龍女最大的讚美。

我心裡卻有一個疑問。

誤食太陰之血的下場是冷僵至死,但小狼崽的症狀卻是燥熱,象一塊剛從爐灰裡扒出來的烤土豆。

莫非被它咬傷的另有其人?。

“是那些小孩兒”。

在女巨人出現後,局勢瞬間扭轉,畢竟人家手長腳長,兩步就到了跟前,那幾個屁大點的孩子嚇的“吱哇”亂叫,也來不及放毒了,抱頭鼠竄。

狐群立刻一湧而上。

“和你說的一樣,當時就倒下了七八隻,皮毛焦枯,這手段……,說實話,不比龍女差,幸虧……”。

幸虧有聖水!

我想起那兩隻老狐狸,模樣是挺慘的。

齊家和龍家,一熱一寒,就象倒瓶穀裡的三頭蟲,而在雪神山的冰窟裡,還藏著一條鹿角蛇身的吼山精。

假設吼山精是這一切的源頭,那它又來自什麼地方?。

回到石屋,龍珊已經醒了,眼角含著淚水,正在和狐大姐互訴衷腸,瞧見我,女人“哎呀”一拍手:“我真是有眼不識泰山,四大家族都不知道……”。

看來真相已經被龍珊揭穿。

她臉上露出一絲譏諷:“白狐社,兩堂龍,天下拐兒是親朋,這不鬨誤會了嗎,把你當成了自家的小夥計”。

龍金兩堂的人都姓龍,而那些拐兒大多來自街頭,沒有正經名字,全是在書裡找的,還必須得認識,所以一聽我姓水,便自然而然的想到月堂。

“你身份夠複雜的,前水家女婿,烏頭會的姑爺,現在又扯上了照教,看樣子,未來的同益城主就是你了唄?”。

這是繞著脖子罵我。

不解釋,既然已經認定我騙了她,又何必解釋。

反而是那位大哥嚇了一跳,愁眉苦臉的站在一旁,肯定是在回憶剛才說過的話,怕被我抓著什麼把柄。

本來在龍珊洗澡的時候,我還想跟他多聊兩句,可一眨眼,人就找不著了。

正好,你走,我也走。

通往石屋的路隻有一條,雪地上還殘留著來時的腳印,月光明亮,清晰可見,但我感覺老是在繞圈子,足跡也越來越多,象是一團亂糟糟的毛線。

轉悠了半天,終於在一塊山岩後發現了條羊腸小道,走了五六米,腳下猛的一軟,沒等反應過來,一根尖矛擦著臉頰飛過,“嗡”的插進石縫。

震落一大片冰雪。

就差一丟丟,要是脖子再往前伸點、走的再快一點,腦袋就串成了糖葫蘆。

我嚇的一屁股坐在地上,有陷阱,雖然原始,卻足以致命,怎麼破解它呢,用石頭扔,還是用棍子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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