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咖啡店。
羅紀買了一杯冰美式,然後去上班。
主要到了公司就發現,這玩意好像人手一杯。為了合群一點,羅紀也是入鄉隨俗了。
下注的錢已經在走流程了,今天應該就能到手。羅紀想著要不然房租直接折算美元好了,更方便,而且孫藝珍絕對不虧。
羅紀提著冰美式到了公司,推門進入。
結果進門的一瞬間,就聽到了有人喊自己:“Victor,你來了!”
一個女孩開心的叫著羅紀的英文名,揮著手快步過來,看到羅紀之後眼裡仿佛有小星星。
這就是小跟班dy,本名叫吳欣怡。
吳欣怡的本科在國內某所高校,後來留學美國,在波士頓大學讀研。而羅紀本科時曾在波士頓大學讀過,算是她的學長,又是同胞,因此在公司裡走的一直比較近。
雖然知道吳欣怡會來,但是一大早忽然出現,還是讓羅紀沒反應過來。
“你,什麼時候到的?”羅紀有些驚奇的問道。
“今天淩晨下的飛機,想給你一個驚喜,所以來公司這邊等你。”吳欣怡笑道:“但是我沒有在這邊的工作身份,所以不能進去,就在門口等你。”
“欣怡啊,你還真是......”羅紀有些哭笑不得,順便把自己的冰美式遞給她:“昨晚沒休息吧?來吧,冰美式送你了,我還沒動呢,彆嫌棄。”
“哦,謝謝。”欣怡一怔,接過冰美式的同時,又有些疑惑的問道:“怎麼忽然叫我本名了?”
在美國的社交習慣基本都稱呼英文名,留學生之間差不多也是這樣,顯得融入當地。
所以在前世,羅紀是一直叫她dy的。直到羅紀讀博之後,吳欣怡就回國發展了。兩個人的社會差距就越來越大,最後就是陌路人了。
現在的羅紀早已經從不受那些習慣的拘束,還是覺得叫本名更舒服,都是同胞,動不動夾雜一句外語,有什麼可裝的?
“我覺得這樣更親切,我們除了同事,難道不是朋友嗎?”羅紀隨口解釋著,他的臉皮對於這種事的承擔能力是滿分。
欣怡抿抿嘴,眼睛眯成了可愛的月牙狀,有些不好意思的說道:“倒......倒也是這樣的哈。但以後是在公司的話,還是叫英文名吧。”
羅紀則是不糾結這個話題,隻是問道:“你淩晨到的首爾,在哪裡落腳啊?不會是從機場趕過來,然後一直在門口等我吧?”
欣怡有些不好意思的點點頭:“有預定酒店的,但是首爾我不太熟,想著先找到你,然後再說彆的事情。我知道你肯定要上班,所以就在這等你。那個,那我也叫你本名吧,羅紀?”
“隨意。”羅紀其實看到了欣怡眼裡的小喜悅,但並沒有放在心上。
當年欣怡一個人出國留學,人生地不熟。羅紀曾經順手幫過她不少,雪中送炭會讓人產生信任。因為這些事對羅紀有些好感,這不算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