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就是少時裡的。
隻不過羅紀一時間記不清名字了。
“介紹一下。”權斌恩先指了指羅紀,說道:“這位是我在麻省時候的同學,比我小幾屆。現在和我是同事,都在穀歌工作,很有潛力的。他叫羅紀,你叫他Victor也行。”
女孩的目光在聽到英文名之後,瞬間有了一個奇妙的變化。
臥槽,羅紀才想起少時專輯的事情。要是平時被認出來,其實也沒什麼。但是剛剛還跟權斌恩說自己不關注偶像,結果轉眼間被拆穿買專輯,這實在是太尷尬了。
更何況羅紀接下來,還要和權斌恩談後麵的合作,要是因為這件事就埋下什麼釘子,導致兩個人不互信,那就更得不償失了。
“你好。”羅紀伸出手,決定不管對方問什麼,自己否定這件事就好了。
“哦哦,您好。”女孩伸出手,笑眯眯和羅紀握手。
權斌恩此時再介紹女孩:“這位是已經出道的偶像,可以說是火遍亞洲了。不過你應該不知道,我知道你從來不關心這些。她叫黃美英,你叫她Tiffany就好了。”
“嗯,叫帕尼也可以。”她笑起來眼睛是彎彎的,非常有親和力。
隻不過這種親和力,在此時羅紀的眼中,好像閃著不對勁的神色。應該就是因為專輯那件事吧。
兩個人握握手,卻各懷鬼胎,所以一直沒鬆開。
權斌恩好奇的看了看,問道:“兩位認識嗎?”
“不認識。”羅紀不動聲色鬆開手,說道:“但是你知道的,Harley那家夥很關注這些。我算是耳濡目染吧,覺得眼熟而已。”
Harley就是丁浩宇的英文名。
權斌恩聞言,倒是並不懷疑。丁浩宇貪玩的性格,他早就知道。所以喜歡偶像,並不算稀奇。
帕尼在聽到羅紀的英文名之後,就心裡有了疑惑。雖然Victor這個名字並不算多小眾,但要是真想遇見一個,也不是很容易的。
權斌恩就職於穀歌,而且不是一般的普通職員羅紀和權斌恩一起吃飯,是同事,還是麻省的校友,怎麼看也不可能是小職員吧?
所以說,這樣的地位或許能負擔得起那麼多專輯的巨額款項?要不然就算是一般人想買,真的都買不起。
所以這麼想來,羅紀的可能性很大。但是看到羅紀此時的態度,又不像是......還是說不想承認呢?
帕尼笑嗬嗬的問道:“Victorxi覺得我眼熟嗎?”
羅紀點點頭:“嗯,我有個朋友喜歡偶像,所以我見過貴組合的海報。”
想起來了,這是那個粉豬老四!羅紀也不知道為什麼叫粉豬,反正丁浩宇是這麼叫的,莫名其妙。
帕尼仔細看了看羅紀,他的眼神像是一潭死水,真的。沒有絲毫波瀾,也沒有什麼情緒波動。
想來,一個能買那麼多專輯的人,就算不是什麼少時死忠,也不應該在麵對少時成員本尊的時候,保持這麼淡定的樣子吧?
自己想多了?
“哦,是這樣啊。”帕尼內心本來也不確定,在看到羅紀的表情之後,就更不確定了。也許真的是巧合吧。
“Victorxi沒有留在美國發展嗎?還是舍不得韓國這邊啊?”帕尼笑嗬嗬的轉移話題。
權斌恩在旁邊解釋道:“帕尼xi誤會了,是我帶他來這裡吃飯的,但他不是韓國人。他是天朝人,本來可以入籍的,但是沒有入。”
帕尼有些錯愕:“為什麼呢?多好的機會啊。”
羅紀微微一笑:“人各有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