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養手續辦得很順利,巧英把小嬰兒抱回了家。這個小寶寶可真漂亮啊!皮膚又白又嫩,長長的睫毛,忽閃忽閃的大眼睛,她的媽媽一定是個清秀美女。
奇怪的是見孩子的第一麵,孩子在護士懷裡大哭,巧英接了過來,孩子接著停止了哭泣,還睜開眼睛看著巧英;這讓巧英覺得和這孩子有緣,隨即決定領養,給她更好的生活。
巧英給女兒取名平平,是希望她一生平安喜樂,現在是當母親的人了,人生有了寄托和牽掛,她要更努力的賺錢,給女兒最好的生活。
巧英花高價雇了一流的保姆,精心照顧女兒。
韓羨之看到巧英真得領養了孩子,心裡有些失落,其實他可以妥協的,隻是巧英沒有給他機會。
現在他和巧英是上下級關係,在這個問題上,巧英從不拖泥帶水;離婚後,巧英除了工作以外,和韓羨之並無過多來往,倒是韓羨之,總想來個舊夢重溫。
現在的韓羨之和雪梅住在出租房裡過起了小日子。眼看巧英都開始了新生活,韓羨之也想和雪梅有個結果,當他提出結婚時,雪梅高興的同意了。
這門婚事是韓羨之母親喜歡的,所以,她還給了雪梅彩禮,人家可是清白姑娘,不但給了彩禮,還把祖傳的金手鐲也給了雪梅。
雪梅拿著金手鐲在巧英麵前炫耀“巧英姐,看,是婆婆給我的,她說這個手鐲是傳給兒媳婦的,可是你們結婚時她怎麼沒給你啊?”
“哈哈,可能我這個兒媳不能讓她滿意。”巧英說道“雪梅,你可嫁了個好人家,好好過日子吧!”
雪梅見沒有刺激到巧英,悻悻而歸,回到家先衝韓羨之發了頓火,隨後韓羨之說“我們結婚後要把我媽媽接過來一起住。”
這讓雪梅有些意外,憑啥一起住?和巧英結婚時怎麼沒這要求?雪梅有些生氣。
“巧英不是我媽不喜歡嘛!你可是深得婆婆歡心啊!所以要搬過來陪你。”聽到這裡,雪梅有苦難言,誰願和婆婆住在一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