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漸暗,蕭風忍不住苦笑起來。白天看著太陽,勉強還能分辨方向,到了晚上,就隻能靠身上攜帶的指南針了。
好在指南針這東西在宋代就已經很接近現代版了,到了元代又得到了很大的改進,鄭和下西洋時,船舵上就鑲嵌著很精巧的指南針。
蕭風掏出身上的指南針,借著星光看了看大概的方向,繼續往前走。他得趁著夜晚多走一些路。到了白天一熱,就更難走了。
那隊騎兵帶著俺答汗的屍體回去後,蒙古各部族一定會混亂,群龍無首,以戚繼光的能力,控住局麵不成問題。
隻是戚繼光派的人馬在這茫茫草原上能不能找到自己,那就很難說,所以自己不能坐以待救,必須繼續往大同方向走。
何況,要是那幫騎兵所言非虛,這地方真有野狼群出沒,自己最好還是離俺答汗和自己的兩匹死馬越遠越好。
死馬的血腥味會引來野狼群的,而野狼群若是規模像那些騎兵說的那麼大,那麼兩匹馬很可能不夠吃,自己剛好是餐後甜點。
蕭風走著走著,就聽見身後遠處的草叢中傳來了唰唰唰的聲音,在風吹草葉的聲音中顯得格外響亮,讓人毛骨悚然。
蕭風不敢動了,他伏在草叢中,拿起望遠鏡,遠遠地看向後方。
一群灰色的草原狼,像泥石流一樣衝倒了一排牧草,奔襲而來,先是在遠處的俺答汗的死馬旁停下來了。
多少條狼?蕭風數不清,但他感覺至少有三百條以上,怪不得那些騎兵如此恐懼。
這樣的狼群,彆說一百個騎兵,就是三百個,一對一,也未必就能贏。因為這是在半人高的草原上,狼幾乎可以算是隱形的。
狼群對付騎兵時其實是忽略馬上的騎手的,它們的鬥爭經驗是針對馬匹的。野狼群和野馬群在遠古時期就是天敵。
野馬群中的兒馬,也就是成年公馬,在自然界中幾乎是無天敵的存在,一對一的情況下彆說野狼,就是豹子也不是對手。
老虎應該能打贏兒馬,但問題是,野馬群是草原上的動物,從不會出現在有老虎出沒的地方,所以這種假設意義不大。
但狼群會襲擊野馬群中的小馬和母馬,它們中的一部分會被踩死,但它們在被踩死前會用鋼牙利爪劃開野馬的肚子,那也是野馬最脆弱的部位。
肚子被劃開,野馬就等於已經死了,它們會在奔跑中踩碎自己的內臟,成為野狼群的美食。
所以每次野狼群捕獵野馬群,都會是一場慘烈的廝殺,狼群如果有更好的選擇,它們一定會選擇牛羊,而不是野馬。
但這種廝殺的記憶,被狼群一代代傳承下來,到對付人類騎兵的時候,依然能派上用場。
狼群此時已經將俺答汗的馬一掃而光,連細一點的骨頭都沒有留下,隻剩下幾根腿骨和頭骨。然後它們聞著血腥味又找到了蕭風的白馬。
吃白馬的時候很多野狼受傷了。因為白馬被射得像刺蝟一樣,對狼群來說就像是一條有很多刺的魚,一不小心就會被紮傷。
但野狼們還是排除了困難,將白馬吃得乾乾淨淨,幾隻被斷箭紮傷了喉嚨的狼每人搶了一大塊肉,把斷箭往下噎一噎,這是老狼們教的辦法,雖然未必正確。
沒吃飽的狼群繼續嗅著鼻子尋找著,希望找到另一匹不知為何倒下的馬匹。但它們聞到了不同的味道。
更香,更嫩,更白,更讓群狼興奮。所以某些犯罪分子被稱為色狼,確實是有原因的。
蕭風伏在草叢中,看著鼻子嗅地,逐漸逼近的狼群,心裡暗暗叫苦。他摸了摸自己懷裡的彈藥,隻剩下十顆左右了。
當初為了演得更像,裝子彈的包袱皮都扔掉了,剩下的子彈揣進了懷裡,預備著刺殺俺答汗,最多預備著和騎兵們拚命,可真沒預備過要對付狼群啊……
狼群越來越近了,領頭的狼王猛然停住了腳步,將頭抬起來,用鼻子在空中大力地嗅著。
蕭風緩緩端起了槍。後現代的狼群是很害怕火藥味道和爆炸聲的,有時候一槍就能嚇走一群狼。
但蕭風很懷疑明朝的狼是否對火藥有這種自覺性,畢竟後現代的狼有爺爺教他們。
人類有一種棍子,能打出巨大的響聲,那玩意很厲害,能把你打死,所以你聽見那個響聲,聞到那種味道,就跑吧!
但明朝的狼恐怕還沒機會得到這種素質教育,它們的爺爺隻見識過弓箭和大棒子,它們無知者無畏。
但不管這匹古代狼群的受教育程度如何,蕭風都沒法再耽擱下去了,因為領頭的狼已經發現了他。
隔著草叢,狼王綠油油的小眼睛,發出了色眯眯的光,直盯盯地看著蕭風,伸出舌頭流著口水,果然和流氓沒什麼兩樣。
砰!不等狼王發出興奮的嚎叫,蕭風的槍先響了。狼王像被迎麵打了一記重拳,碩大的灰色身體淩空飛起來,重重砸在了地上。
這一聲巨響加上火藥刺鼻的味道,讓狼群陷入了短暫的恐慌。但奈何狼群沒文化,對火藥沒有起碼的尊重,發現狼王莫名暴斃後,反而被激怒了。
好幾條狼逼了上來,但狼群是比較狡猾的,也比較謹慎,它們並沒有一下子就撲上來,這也給了蕭風換彈藥的時間。
然後蕭風端著槍,對準一個最蠢蠢欲動的家夥,又開了一槍。
有一條狼倒下了,狼群的學習能力很快,它們立刻盯住了蕭風手裡的火槍,蕭風的槍口指向哪條狼,哪條狼就連連躲閃。
但這片刻之間,狼群已經把蕭風團團圍住了。蕭風一邊上彈藥,一邊忍不住苦笑。
想不到自己穿越回來的這一世,跌宕起伏,波瀾壯闊,鬥敗了無數強敵,最後竟然在草原上被狼群給吃了!
也不知道自己算是死了幾次了,但不管是幾次,變成狼糞後再想複活,隻怕是難如登天了。
狼群終於按捺不住,撲了上來,蕭風一槍撂倒一頭狼,然後來不及再上彈藥了,左手將槍橫過來,擋住了一張流著口水的大嘴。
堅硬鋒利的狼牙咬得槍管嘎嘎直響,蕭風右手一揮,繡春刀淩空將狼頭砍斷,狼的身子在地上翻滾,狼頭兀自不服氣地咬在槍管上。
蕭風用火槍當盾牌,繡春刀橫砍豎劈,空中血雨紛飛。狼群像灰色的濁浪一般撲擊著蕭風,蕭風就像旋渦中的一葉扁舟,隨時會被淹沒。
蕭風的體內有疑似極樂神功和俞大猷的霸道內力,反應極快,力量大而持久,因此才能勉力支撐。
但饒是如此,小半個時辰後,蕭風也已經渾身是汗,氣力漸漸衰竭。
因為狼群實在太狡猾了,它們之間的配合極其精妙詭異,絲毫不亞於武林高手擺下的陣法。
蕭風的動作越來越慢,身上的傷痕也越來越多,雖然還沒被咬倒,但野狼的利爪已經將他身上的青衣抓得一條條的,就像根柳如雲徒弟刀下的蓑衣黃瓜。
遠處傳來了隱隱約約的馬蹄聲,不是一匹,而是一群,但馬蹄聲中沒有任何雜音。
沒有旗幟迎風招展的聲音,沒有馬靴和馬鐙摩擦的聲音,也沒有馬鞍發出的咯吱咯吱的聲音,更沒有人的喊聲。
這是野馬群,它們也被這片長勢最好的草地吸引而來。明知這裡可能有野狼群,但乾旱的草原讓它們不得不鋌而走險。
此時狼群已經殺紅了眼,根本無視遠處的野馬群。它們大概隻有一個念頭:幾百條狼殺不了一個人,以後在這片草原上不用混了!
蕭風的身邊橫七豎八地躺滿了狼屍,群狼也徹底發瘋了,它們從來沒遇到過這麼恐怖的人類,以一己之力單挑整個狼群!
蕭風被空中飛濺的狼血迷住了眼睛,兩條胳膊也酸軟得快抬不起來了。他抬起頭來,看著滿天的星光,認命地停止了揮刀的動作,發出一聲長嘯。
這長嘯聲壓住了狼嚎,讓群狼為之一震,但僅僅隻是一瞬間的停頓,隨即更加凶猛的直撲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