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羽之所以這樣做,自然是有著他的目的。
要知道,如今的並州軍,最不缺的就是騎兵。
因為每一位步兵,隻要稍加訓練一番,就能變成一名頗為合格的騎兵,更何況,王羽還有四個多月的時間。
在這幾個月的時間,並州軍也一直進行招兵,隨著招兵啟示一貼出來,並州九郡的百姓,當即群情沸騰。
因為並州的待遇,對於普通士兵來說,實在是太好了,隻要參軍不僅免除勞役,還有戰功獎賞,若是不幸戰死沙場的話,會給自己的親屬發放撫恤金。
雖然這個發放額度,用現在的眼光看,覺得非常壓榨,畢竟一年隻會給其家屬按照人頭數量,每人發五貫錢,但要知道,對這個時代的普通百姓來說,這無疑是一筆巨款。
要知道,大漢這個時候的一貫錢,哪怕因為黃巾之亂,導致馬蹄金有所貶值,但貫與錢的單位並沒有變。
一貫錢等於一千五銖錢。
而五貫錢,可是相當於五千五銖錢。
要知道,這個時候的私人傭工工錢,也就是在包飲食,這一前提之下,一個人每月兩百至四百五銖錢。
可以說,光是撫恤金就相當於普通百姓,一年多給人打工了。
當然,可能有人會問,並州軍為什麼沒有軍餉。
對此,隻能說,縱觀漢代曆史記載上,絕大部分時間,隻有給軍官提供俸祿的記錄,而沒有給士兵薪水的隻言片語。
這足以說明,當時當兵是沒軍餉的。
畢竟,兩漢時期,采取的是全民皆兵的義務兵製。
據《漢官儀》:“民年二十三歲為正,一歲以為衛士,一歲為材官、騎士。”
也就是說,每個成年男子,從二十三歲開始,就要服兵役了,當時,兵役與徭役一樣,是民眾的義務,國家可不會給錢。
除非,你能夠當上軍職,享受國家發放的薪水。
或者是邊軍,雖然沒有軍餉發放,但是發的有糧食,有時還要發食鹽,這也是因為邊軍,要時刻麵臨異族的進攻。
如果不從本地人招募,僅靠外地人根本不行,畢竟大漢王朝疆域遼闊,如果是征召外地人,國家可不會提供資源。
走那麼老遠,還要自己準備吃的喝的,這其中花費的費用,還要自己擔負,實在不現實,沒人願意去。
於是當時朝廷規定,凡是不願去當“戍”卒的,繳納300錢,就可以免戍。
如果有10個人不去,那朝廷就應該收3000錢的免戍費,然後朝廷再用這些錢來雇人去的,一去就是30天,被雇的人於是就得了錢。
不過,朝廷最後發現,這種辦法完全不行,太平時期還沒有什麼問題,一旦戰亂事情發生,僅僅靠著這些雇來的臨時兵,根本中不了什麼大用。
所以,為了邊境安危考慮,朝廷隻能大量阻止邊軍,雖然沒有什麼軍餉,但每個月都會補發家裡相應的糧食,而且還有優惠政策!
再加上,邊軍招募的人,基本上都是當地的百姓,他們為了自己的家庭安危,自然願意接受朝廷的招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