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再來勺湯也行呀。”
“滾。”
在張河的嗬斥下,那人灰溜溜的離開,然後找上三兩好友,找了個地蹲了下來,拿著筷子一邊扒拉著,一邊談天說地。
至於能不能吃飽?
那肯定不能呀,每人就一碗,粥還是稀的,能吃飽才怪了。
不過有油水,吃完後晚上倒也不會餓。
對於處於“死亡關頭”的他們來說,能得到庇護,還能管一頓飯吃,已經很滿足了。
肉香味伴隨著絲絲的熱氣,傳遍全村,惹得在家裡的婆娘、老人們喉頭一陣聳動。
有小孩趴在窗口,看著就著稀粥狼吞虎咽吃起來的小夥伴,不由的吞了口唾沫,然後回頭看著自家縫著衣服的娘親,吧唧了下嘴:“阿娘,為什麼陳豔他們有肉吃,我們卻沒有?”
聞言,小孩阿娘來到窗前看了一眼,然後關上窗,把小孩抱走,道:“因為他們家是捕魚隊的。”
“那阿娘,阿爹什麼時候能進捕魚隊?”
“也不用進捕魚隊,等輪到你阿爹站崗的那天,阿娘也可以帶著阿寶伱去吃了。”
“啊,為什麼,剛才阿娘不是說捕魚隊的才可以吃肉嗎?”
“阿寶對不起,是阿娘沒有講明白,現在阿娘跟你仔細說說。”
“……”
為了鼓勵大家的積極性。
陳墨決定每天管大家一頓飯。
而這裡的大家,不是所有村民。
隻有為村裡出過力的人,才有資格吃。
也就是捕魚隊、施工隊、巡邏隊等。
而且也隻僅限他自己一人,不包括他們的家人。
想要自己的家人也進來吃,那麼作為捕魚隊的人,你當天必須得捕到三斤及以上的漁貨,若是沒有捕到,或是捕到的漁貨沒有超過三斤,那麼隻有你自己才能吃,家人是沒有份的。
若是巡邏隊的人,隻有你當天站崗、值班,或者去前方盯梢,那麼你的家人才有資格一起吃。
山上修山寨的施工隊,也隻有出大苦力的村民,他的家人才有資格。
然後就是獵戶、參與了屠宰的屠夫、會識字的人等,他們及家人也可以一起吃。
陳墨之所以這樣做,主要是擔心出現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問題。
因為不這樣做的話,打個比方,就拿捕魚的人來說,有人捕了三斤的漁貨,而有人沒有捕到魚,可這時有人告知,捕到魚的和沒捕到魚的,家人都可以吃,那對捕到魚的人來說,就太不公平了。
覺得大家都一樣,那麼我為什麼還要捕魚,那麼第二天他就會偷懶,反正捕沒捕到,自己和家人都有的吃。
也就是陳墨這個決定,捕魚隊每天捕到的魚,都超過了兩百斤。
當然,陳墨這個決定,也是有很多漏洞的。
還是拿捕魚隊打比方,裡麵有厲害的,也有不厲害的。
本來以他的實力,按理說每天能捕十斤左右的魚,那麼他就有可能達到了三斤這個目標後,不會再捕或者偷懶了。
除此之外,大洞湖裡的魚重量都是不相同的。
若是運氣好,捕了一條十斤的魚,那又怎麼說?
且捕的又是鯉魚,又怎麼說?
所以,就目前這個情況,陳墨隻能儘力地維護相對的公平,保證不了絕對的公平。
他現在手上沒錢,隻能先暫時這樣維持著。
等大家都排完隊,吃完了後,陳墨最後才來吃,主打的人設就是你們優先吃,和你們吃的夥食一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