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也……這般的時候,隻帶了一個北渝的虎威將軍。”謝昶急忙開口。
“就一人?”郝連戰舔了舔嘴巴,“你先前說,他今日去忠義廟。而且那座廟裡,是不許人進去拜祭的。”
“確是,是袁侯爺的廟子。百姓要拜祭,隻能在外頭的祭鼎,忠義廟裡隻有北渝王才能出入。”
“這便是了,潛進去打傷他,有何不可呢?或許在中原,你們說他很厲害。但莫要忘了,在塞北草原,我郝連戰也是獨鬥群狼的人。”
朝圖和謝昶二人,沉默對視一眼,都從對方的眼神裡,讀出了一種擔憂。
謝昶猶豫了下,終歸咬著牙。
“大王,還請深思,此番若是不成,恐打草驚蛇。天下皆知,北渝王文武雙全,先前便有內城第一高手之稱。當年遭燕州公孫祖背刺,更是帶著八萬人,將燕州軍殺了個對穿——”
“我亦有這種壯舉。”郝連戰並未在乎,“待你有空,便去塞北草原問問,我郝連戰打仗,是怎樣的霸烈。”
謝昶抹了抹額頭的冷汗,身子已經劇顫起來,還是鼓足勇氣再勸了一句。
“我的意思,請大王深思……深思,北渝王常小棠,真不是簡單的人。”
“深思什麼。”郝連戰搖頭,“我思量事情的辦法,一直很簡單,誰擋了路,或者什麼東西擋了,直接毀了,直接打過去就是。便如先前我在草原,一直想著入主中原,但北狄王庭卻偏偏擋我了——”
郝連戰咧了咧嘴,“所以嘛,你們也看見了,我把北狄王庭,整個給打爛了。若不是顧慮那些投誠的北狄部落,我當真要將拓跋一脈的人,殺個乾淨的。”
“莫要想的太複雜,這世道便是如此,你拳頭大了硬了,一路打過去就是。在我很小的時候,就已經明白了這種道理,你弱人欺,你強人敬,天下間的事情,就沒有拳頭解決不了的。一拳不夠,那你便再打一拳,直到解決為止。”
抓著那截袍角,郝連戰眯眼一笑,踏著腳步沉沉往外走去。
……
“誒少爺,我又忘了打酒!”
“常威,你狗曰地速去打酒!”
忠義廟外,常四郎隻抬頭,遠遠看了一眼廟裡的金身,便痛從心來。有那麼一瞬間,他發現自個,好似是全天下最孤獨的人。
“少爺,槍槍槍!”
要去打酒的常威,急急忙忙將抱著的梨花木亮銀槍,拋了過去。
“你驢兒草的,抱著去打酒不可?”
“少爺,還要買燒肉呢!”
常四郎罵罵咧咧,接過了槍,想想又忽然不對,這附近還有不少的百姓在祭香,睜著眼睛看向他呢。
咳了兩聲,常四郎邁起腳步,帶著一身的寂寥與孤獨,邁入了廟子中。
“不許驚擾本王!”常四郎瞪著眼睛,將廟門閉上,待回過頭,原本瞪著的一雙牛眼,在見著那座金身後,驀然變得發紅。
“小陶陶誒!”
……
忠義廟外的長街,尚有不少百姓來往。
一個虎背熊腰的莊稼漢,約莫是第一次進城,穿著臟兮兮的麻袍,眸子裡的目光,不斷透出冷光。
他回過頭,看著一個帶劍的世家子,嘴角咧出笑容。隻轉了身,便往前跟了過去。
一般來說,他頗喜歡重沉的武器,譬如斧頭,譬如馬刀,但現在,不過是殺傷一人,用劍的話,便當入鄉隨俗了。
莊稼漢笑了笑,冷冷垂下手,捏住了發皺的麻麵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