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兄這話的意思已不言而喻。
天字三號房的王正浩軒似乎陷入了對過往的回憶之中。
作為一個年僅十五歲的少年,作為一個原本無憂無慮的少年,他忽然多了一些心事。
此刻他的腦子裡不再是那香噴噴的狗肉,而是那個為他洗衣做飯的俏麗姑娘。
他忽然間覺得心裡似乎有一根弦被撥動了一下,仿佛有了一道漣漪在心間回蕩。
片刻,他抬頭看向了阿木。
“師兄……你、你有沒有喜歡過一個人?”
阿木擦刀的手停了下來,沉吟三息,點了點頭。
“師兄曾經喜歡過一個姑娘。”
“後來呢?”
“後來?後來師兄還是喜歡呀。”
“那姑娘叫什麼名字?”
阿木起身,鏘的一聲將刀插入了刀鞘,眼皮子一抬,看了看王正浩軒,“忘記了。”
“……”
王正浩軒頓時瞪大了眼睛,難以置信的問道:“這也能忘記?”
“你不是喜歡她的麼?連名字都忘記了如何去喜歡?”
阿木將刀靠在了牆邊,走到了窗前,望向了窗外漆黑的夜。
過了許久,他才說了一句話:“因為喜歡,所以才忘記。”
王正浩軒又從師兄的身上看見了那一抹他難以望及的高深。
師兄果然不一樣!
這話他無法理解。
在他這剛剛開竅的心裡,他認為既然喜歡,那一定就會刻骨銘心!
是永生難忘!
唯有死去。
唯有記憶消散。
唯有去了閻王殿喝了那一碗孟婆湯,才能將喜歡的那人忘記。
師兄……是如何做到既喜歡又忘記了的?
莫非,這就和自己喜歡吃狗肉一樣?
將狗肉燉爛,吃到了肚子裡,這當然是自己很喜歡的。
可一旦吃了之後,抹一抹嘴,恐怕就忘記了那是誰家的狗。
不對。
王正浩軒否定了自己的這個想法。
因為喜歡一個人,和喜歡吃狗肉,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事。
比如自己肯定是記不得曾經吃過的那些狗了,但自己卻偏偏記得那個小師妹!
想著小師妹,王正浩軒咧嘴笑了起來。
“我好像也是喜歡她的。”
“她既然也要回江南,不知道能否遇見。”
阿木依舊望著窗外,心想自己也是喜歡鐘離若雨的,這就要去蜀州,當會遇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