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不可使民富,民富則淫,淫則難治!
也比如君權神授,君秉天之意,尊天道以養萬民。
君之於民,不僅僅有上下高低尊卑之分,還有養育之恩!
這顯然不是李辰安所希望的。
但《憲法》這個東西本就是為天下之民爭取最大的權力,可偏偏沒人能夠接受。
所以他再沒有去提憲法,因為民智未開,這步子跨得太大,真的會扯著蛋。
他隻能默默的去做。
他之所想,是在民富之後,是在天下百姓受教育程度提高到一定程度之後,也就是整個社會的文明向前大步邁進之後,再由百姓們自發升起的對於權力的渴望。
這是自下而上的倒逼律法的完善。
這需要很長的時間,甚至幾代人的共同努力。
此刻梅放夕問出了這麼個問題……
“觀曆史千年,”
李辰安熄滅了爐火,斟了三杯茶,遞了兩杯過去,徐徐又道:
“曆朝曆代之官員或者皇帝,對於民,無外乎用的以下這些法子。”
“其一,愚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