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三章 論民(2 / 2)

比如不可使民富,民富則淫,淫則難治!

也比如君權神授,君秉天之意,尊天道以養萬民。

君之於民,不僅僅有上下高低尊卑之分,還有養育之恩!

這顯然不是李辰安所希望的。

但《憲法》這個東西本就是為天下之民爭取最大的權力,可偏偏沒人能夠接受。

所以他再沒有去提憲法,因為民智未開,這步子跨得太大,真的會扯著蛋。

他隻能默默的去做。

他之所想,是在民富之後,是在天下百姓受教育程度提高到一定程度之後,也就是整個社會的文明向前大步邁進之後,再由百姓們自發升起的對於權力的渴望。

這是自下而上的倒逼律法的完善。

這需要很長的時間,甚至幾代人的共同努力。

此刻梅放夕問出了這麼個問題……

“觀曆史千年,”

李辰安熄滅了爐火,斟了三杯茶,遞了兩杯過去,徐徐又道:

“曆朝曆代之官員或者皇帝,對於民,無外乎用的以下這些法子。”

“其一,愚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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