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六章 你說調包就調包(1 / 2)

施瑞辰的話說完。

堂上堂下的許多人,特意琢磨了一番。

才明白他闖上公堂來,所圖為何!

同時也明白了,兩個告狀人,為何起初將告狀一事,弄得聲勢浩大。

可狀紙上的罪名卻小到微乎其微。

因為這樁案子,從一開始就不存在陳光兒挪用捐贈書籍的事。

也沒有告狀人所宣揚的,陳光兒利用學生當免費的義工抄書的事。

一切,都是源自於崔家不想讓陳光兒,利用《啟蒙語錄》的書賺錢而起!

“《啟蒙語錄》人人可以抄寫,拿去換錢,怎麼輪到陳光兒就不行了?”

“可能是因為我們抄的本數比較少,陳光兒抄得太多了?畢竟他一下子就賣了十萬本呢。”

“其他啟蒙書的作者,怎麼不像崔家一樣告陳光兒,說白了,就是故意抓住了這麼一個把柄,借機生事。”

人群之中的崔仁,聽到這些窮酸書生們的話,氣得險些站出來反駁。

借機生事又如何?

崔家人寫的書,隻能由崔家人自己賣!

你們愛抄不抄愛看不看!

今日過後,全天下都要知道這個規矩。

往後誰想抄這本書賺錢,也得經過崔家的許可才行!

而施瑞辰對於大家的反應,並不意外。

崔隱寫的《啟蒙語錄》,一直廣泛流傳於民間,在陳光兒利用此書大量抄錄之前,崔家根本不曾想到過,此書有朝一日會如此重要。

直到之後,發現天下學子大多以此啟蒙,而崔家近年來,書局的收益降低。

因此,便打算利用此事,徹底地將《啟蒙語錄》的收入納於囊中。

就算施瑞辰聽聞,崔隱當年著此書時,曾說過,此書可隨意讓天下人使用,身為學子,他也認為此書是屬於天下學子的。

但,誰叫他如今是崔家的第一幕僚,與尋常學子地位不同了呢?

砰砰。

李刺史接連拍著驚堂木,鎮壓下一切聲音後,頗為頭疼地看向坐在堂上的林羽和李無虞。

“陳光兒,這位施瑞辰所說之事,你可認錯?”

認錯而非認罪。

是因為李刺史也覺得,崔家此舉未免過於霸道了。

天下學子用崔隱的《啟蒙語錄》已多年,此時跳出來說它是崔家的私產。

也就是欺負崔隱死了百餘年,無法跳出來自證著書的初衷。

否則,定要與施瑞辰辯上一辯。

而李刺史之所以說是“認錯”,而非“認罪”,也有將大事化小的意思在其中。

隻要陳光兒認了錯,他便將此事定義為無心之失,大不了向崔家道歉,向姓施的賠償,此事便能揭過不提。

“回刺史大人,學生不認錯!”

誰知,陳光兒一臉倔強地看向施瑞辰,從懷裡摸出一封契書。

“這是在我作坊訂購十萬套書商,與以我名義的楊薇姐姐簽的契約,契約上並沒有寫著,對方要買崔隱所著的《啟蒙語錄》。”

施瑞辰聞言眉鋒一挑,立即從懷裡掏出他的那份契書。

其實不用看,關於這一點,他也是心知肚明的。

當時他是為了防止打草驚蛇,才故意沒將所買書籍的名字寫上。

可如今聽到陳光兒這麼說,倒像是對方也是故意這麼做的。

為何?

不等施瑞辰想通其中的關鍵。

在將契約交給李刺史後,陳光兒比劃著院中那兩車“證物”。

“施東家要買的書,是與場中這兩車的啟蒙書籍一模一樣,共計十萬套,我沒說錯吧?”

“是。”

施瑞辰不假思索地回答。

想到什麼,他又連忙補充了一句。

“我要買的,是你要捐贈給學堂的啟蒙書籍,不是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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