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電影劇組《光頭神探》(1 / 2)

聽到金老出言發話,千字一百的稿費,酌情增長稿酬,王莫尊還沒有說話,一旁的劉耀星開口了。

“查先生,我們家阿尊的小說質量這麼好,怎麼才給一百,貴報的頂級作家倪匡千字180,在外麵接私活甚至能拿到千字五百啊!”

“您都看好阿尊的小說,我看怎麼也要千字兩百吧。”

王莫尊笑笑不說話,金老也微笑不說話,而是看了一眼身旁的潘總編,隨後潘總編就開始與劉耀星討價還價起來。

這時候雙方已經達成合作共識,剩下的就是稿費多少問題,偏偏兩個當事人都不在意這個,任由自己的屬下與小弟相互爭吵錙銖必較。

金老與王莫尊兩人坐在一邊相互笑談起來,一邊喝茶,一邊討論著‘誅仙’小說裡的‘修真概念’,還有王莫尊主動提出‘誅仙’是新流派小說,可名為‘仙俠小說’,當說到這個時,金老再次感歎起來。

“仙俠?好啊,武俠之上就是仙俠!”

“我曾以為自己把武俠寫儘了,所以才封筆,而你這後生卻是承上啟下在武俠小說的基礎上升華出仙俠小說,好啊好啊……”金老感歎的喝著茶,搖頭歎息著。

“查老,我這也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才有此作,沒有你的十數本武俠小說,沒有還珠樓主的《蜀山劍俠》,我也不可能創作出《誅仙》來。”

一老一少相互吹捧起來,而另一邊兩人的屬下與小弟卻是吹胡子瞪眼,一個堅持千字最多隻能給一百五,一個堅持至少給千字兩百。

最終雙方你磨我磨,各退一步,千字一百六!

金老麵對這結果麵無改色,他又不缺錢,隻是明報經營卻需要錢,要有自己的營利運營規則,這裡麵的規則不能輕易打破,人老成精的他不會隨便更改規則,金老的摳門並非隻是單純的摳門。

王莫尊也是微笑不在意,千字一百六不算低了。

要知道這時候明報的台柱級作家倪框,金老一手支持拉扯出來的香江三大才子之一,在他手裡的明報也隻能拿到180的價格,而在外界倪匡卻能輕易拿到千字五百的價格,卻沒見離開真正明報,可見是有原因的。

王莫尊在上上個世界時曾是個網文作者,懂得業內行情,頂級作家的收入稿費多少隻是小頭,版權改編費用才是大頭,最重要的其實是平台地位與粉絲數量與支持度。

所以稿費少一點多一點都無所謂,重要的是平台要夠大夠好。

香江三大報紙《明報》《星島日報》《東方日報》,全都算是大平台。

三方報紙的日銷量都在十萬以上出頭,明麵上三方是相互追趕香江報業龍頭地位,實際上這裡麵除了明報是實打實的銷量,《星島日報》《東方日報》都各有缺陷。

前文說了《東方日報》的後台老板馬氏兄弟搞這個報紙的最大目地是為了洗黑錢,所以可以花樣百出的提高稿費,報紙銷量更是有可能自賣自買,水份極大,底子又肮臟,王莫尊不可能過去連載《誅仙》。

而《星島日報》更像是香江狗仔隊的大本營,無數香江名人藝人明星的八卦緋聞之事基本都有它的影子,找到黑料就暴,找不到黑料可以瞎編後加上‘疑似’‘可能’的不確定字眼再暴料,這就是《星島日報》。

《誅仙》是一本正統的修真小說,也是一本修真皮戀愛骨的純愛小說,放進《星島日報》連載,受眾必然也不多。

如果王莫尊文抄的是穿越小說鼻祖《尋秦記》或許放在《星島日報》很適合,原因很簡單,早期的連載版《尋秦記》故事情節有許多‘擦邊開車’劇情描寫,放在後世的起點平台裡卻是必然被舉報404的那種,《尋秦記》的作者黃大師,人如其如,早期作品劇情有不少確實都挺黃的。

最終王莫尊簽了誅仙在明報上連載的合約,他並沒有取什麼筆名,直接用了本名王莫尊,隨後帶著劉耀星瀟灑離去。

時間在不知不覺間過去了一周,明報上開始連載《誅仙》已經過去五天,才剛引起一點波浪,卻還並不大,隻因為明報小說版麵的連載版麵是有限的,每天隻留出兩千字給《誅仙》。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