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克不怕地獄廚房的混亂,因為他足夠的強大,作為一名穿越者,他是有自己的金手指的,他擁有超人之軀。
就在一年前,原主林克在警校畢業,晚上和同期的學員們一起慶祝,結果喝多了,回家的路上一不小心跌倒在路邊兒。
而同樣一個叫做林克的靈魂,占據了他的身體,吞噬了他的靈魂,從此以後林克換人了。
等到從地上爬起來,按照原主的記憶回到家中,這是一棟修建於五十年代的三層聯排公寓。
一門一戶,林克家中隻有他自己一人,原主父母一年前出了車禍,留下了房子和一些積蓄,隨後又得到了巨額的保險賠償。
林克很快適應了自己新的身份,不過隨後查看一些新聞,發現這個世界竟然有斯塔克工業,以及托尼·斯塔克本人。
這就明白了,作為漫威宇宙的指路明燈,托尼·斯塔克以高調的作風,成為了這裡的最為亮眼的信標。
這讓林克有些慌了,輾轉反側直到淩晨才睡著,一覺起來,陽光灑落在臥室之中,讓他渾身暖洋洋的,一時間被封印在了床上。
結果很快身體產生了一些反應,他的身體好像在不斷的增強一般,這個發現讓他有些迷茫,沒有係統的情況下,一切都要自己摸索。
隨後的日子,林克一方麵努力完成實習,一方麵不斷的曬太陽,還好他在街上巡邏,即便是坐在車裡,可是陽光依然可以照射到。
休息的時候,自己就在臥室曬太陽,隨著一些能力的出現,比如X視線、超級聽力等等,他確定了,自己擁有超人之軀。
所以,去地獄廚房,應該擔心的不是自己,而是那些家夥。
……
林克沒有成為超級英雄的想法,他可不會沒事兒找罪受,他的想法就是,找機會拿到一顆無限寶石,然後管他們打生打死呢!
來到西中城分局,林克報到之後,竟然被單獨分組,也就是說,他這個才轉正的警員,要自己開一輛警車巡邏。
紐約的警察工資不高,像是林克這種大學畢業的,可以拿到五萬多的起薪,這是年薪。
不過在紐約這個國際化的大都市,這點兒錢著實不多,當然還有高額的加班費,這也是主要的收入來源。
可是賬不是這麼算的,本來美利堅警察就是高危職業,在這個槍支泛濫的國家裡,你不知道誰身上就帶著槍,誰會突然掏槍出來射你。
在這紅高壓之下工作,每班要工作十二個小時,這種高強度的工作壓力,讓很多人不願意當紐約的警察。
所以,警力一直不足,尤其是西中城分局,大名鼎鼎的地獄廚房,想要全部兩人一組都困難,林克的到來,正好多出一人。
而且據說他的得罪了地方檢察官,於是乾脆直接讓林克自己一組,反正他是正式警員了。
林克對此無所謂,領取了一把格洛克19作為自己的警用配槍,同時自己購買了一把格洛克26作為隨身配槍,這是下班之後可以佩戴的槍械。
上班的時候,一般都會放在腳腕位置,隱藏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