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把江懷玉從大學校園趕走(九)(2 / 2)

王一心說:“剛才你撞了我們,你最有嫌疑。”

萌玉看著這個被當槍使的少年:“說我撞了你們,也是你們自己說的。而實際上,剛才我走在前麵,你們走在後麵,我怎麼撞你們?明明是你們見到我,從後麵撞了我。

而且,就算我撞了你們,沒有人看到我偷東西,也隻能說我有嫌疑。但就算我有嫌疑,你們誰有資格搜我的身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7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製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難道,你們誰想知法犯法嗎?”

是的,就算被搜出他們的東西在自己的口袋裡,她也有辦法證明那是他們栽臟給她的。

因為,這兩人太心急了,就這麼急著給她栽臟,而且,還是兩人一起栽臟,太著意了,這馬腳就容易露出來的。

她難道就不知道,她沒有準備,沒有底氣,怎麼就敢一個人到大學裡來?

眾人再次麵麵相覷,因為,按照憲法,這裡所有人都沒有資格搜她的身。

萌玉淡定地說:“隻有警察才有資格搜我的身,所以,報警吧!警察來了,我才會接受搜身。”

眾人都有一種奇怪的感覺,怎麼這些捉賊的人都沒有人說要報警,而這個被懷疑是賊的人犯卻說要報警?難道,她不怕報警?

聽說要報警,不知為何,江懷玉卻有點驚慌起來。

她有種感覺,隻要報了警,事情就會朝著不利她的方向發展。

“不能報警!”她喊道。

見眾人都奇怪地看向她,她連忙說道:“她是我的妹妹,我剛才說了,我是她的媽媽養大的,我不能把自己的妹妹送進牢裡去。否則,我會覺得對不起養父母養大我的恩情。”

這,活脫脫是一個關心妹妹,就連受了妹妹欺負,也不忍心懲罰妹妹的好姐姐形象啊!

眾人看江懷玉的眼神都變得不同起來,這個江同學對妹妹實在是太好了。

而看向江萌玉時,更是毫不掩飾的厭惡起來。:,,,859821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