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辯解上(2 / 2)

因為,我們村裡的人都知道,彆的孩子三歲還沒走穩,但我三歲就已經開始乾活,五歲的時候開始,就已經包了家裡絕大部分的家務活:洗衣,做飯,喂雞,帶弟妹等等。

所以,他們頂多是養我到五歲,五歲起,我名義上是江家的家庭成員,實際上是一個一個丫頭的地位。作不好事,就會挨打罵,還經常不給吃飯。

有一次,我沒有飯吃,就去采了一籃豬草給下屋的嬸子,換了一碗飯,被養母發現,打翻了我的飯,還把我吊起來打了一頓。從此,我家務又增加了討豬菜一項。

做不好事,不僅僅是不許吃飯,有時候還不許回家睡覺。

我睡過生產隊的鴨場,豬場,但更多時候,我從窗戶爬進生產隊的倉庫裡睡。

你們吃過蟲子嗎?我吃過,我吃過螞蚱,我吃過豆蟲,吃過蛀蟲,凡是我知道沒有毒的蟲,又能填飽肚子的蟲,我都燒來吃。

你們吃過生鴨蛋嗎?我吃過,有時被養母趕出去,我睡在生產隊的鴨場,就偷鴨子剛剛生下的鴨蛋吃。因為是偷來的不敢生火,就隻能生吃。

就你們吃過生穀子嗎?我吃過!因為,睡在生產隊的倉庫裡,肚子餓得厲害,隻能抓起生穀子剝皮生吃。

我比江懷玉隻大一歲,但是,從小到大,我帶著她玩,她哭了,我按打按罵,她的衣服是我洗的,她在家裡吃的飯是我煮的,甚至,她早上起來的洗臉水也是我端的!

就連來到高中了,她的臟衣服,也是我幫她洗。相信這一點,跟我們同一個寢室的同學應該看得到。”..

同學們沒想到,萌玉在江懷玉家居然過的是這種日子。

這哪裡是養女?妥妥的就是買了一個丫頭啊。

不對,哪怕地主家的丫頭,也沒有這麼苦吧?:,,,859821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