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縣西分區公安局。
門口。
李順順死活都不願意進去,哭著喊著鬨著,吸引了一乾大眾的注意力的。
最後,還是陳梅花彪悍的拽著她頭發的半拖了進去。
做筆錄時,聽到餘沫熙跟陳梅花都說要告她,李順順哭的稀裡嘩啦的,死活嚷嚷著是曹國民把她給睡了。
最後還是餘沫熙說,讓公安同誌去一趟幸福餐館問問當晚最後離開的廚子或者幫廚。
等了一兩個小時,才有了處理結果。
原來那晚將李順順拽入那廚房那個小房間的,隻是廚房裡的一個幫廚,是曹國民一個遠方親戚,跟曹國民差不多年紀,身形也類似。
因為當時已是下班時間,燈什麼都關了,光線昏沉的。
據那幫廚的交代,說李順順被他拽進房間裡時並沒有反抗,反而還自己纏上去喊他老板的,那幫廚也就借機把她給睡了。
這隻能算是‘兩廂情願’構不成犯罪。
李順順這次算是賠了夫人又折兵,無論從哪方麵來說,名聲也算徹底毀了。
隻是,像這種想勾引有婦之夫犯賤之人,並不值得令人同情。
等餘沫熙做筆錄出來時,天色已經黑了。
這自然就錯過了回家的班車。
“熙熙啊,今晚就住我家吧,雖然簡陋,但至少也能安歇一晚。”陳梅花隨著餘沫熙走出公安局,知道她錯過回家班車,連忙就說著。
餘沫熙淡笑搖頭;“謝謝嬸子,不過不用了,我們隨便找個旅館住一晚就行。”
若她一人,倒還無所謂。
可她還有一個婆婆和小叔子,總不好一起去打擾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