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半子時。
古蘇丹一人一騎離開了河穀郡。
行囊中多了一封聖旨。
秦贏讓韓宣,寧祿山上樓謁見。
“殿下。”
二人進了門,立刻下跪行禮。
“末將有罪。”
韓宣一張嘴便擺出了認罪的姿態。
在幾日前的戰報上,他就已經將在草原所作所為儘數告知,而且他知道,哪怕自己不主動坦白,殿下的情報網手眼通天,自然也能查出一切。
與其等著被殿下被出來,倒不如自己承認,畢竟殿下治軍雖嚴格,但也有坦白從寬的機會。
主動認錯,最少可以輕點罰。
“殿下,此時與寧侯爺無關。”
“都是末將實在氣不過,這才殺進草原。”
“要打要罵,要降職,要殺頭末將沒有二話,但末將隻認罪,不認錯。”
韓宣聲如洪鐘,中氣十足。
認罪與認錯,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他有罪,是因為他違反了大漢律法。
未有軍令而私自出擊,斬殺了赤狐部多人,
但,這不是錯。
漢朝血性,犯我者雖遠必誅。
草原人殺欽差,他就殺草原人。
合情合理。
“殿下,此事…”
寧祿山急了,連忙開口求情,卻被秦贏眼神示意打斷。
秦贏目視韓宣,嚴肅道:“不,你錯了!”
韓宣抬頭,眼中閃過一絲失望。
但下一刻。
“你不光錯,你還大錯特錯。”
“你們出發之前,我就說過,萬不得已就可出手。”
“你殺敵有功,維護了朝廷顏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