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六十八章:豐田商事,驚天巨坑!(1 / 2)

星辰大廈的會議還在繼續!

當聽到東京分公司的投資名單中竟然有“大名鼎鼎”的豐田商事的名字後,李毅的第一反應就是要遭。

雖然豐田商事的名字有點類似於國內的李氏集團、張氏集團,屬於爛大街公司名稱,但主營業務是金融又做黃金買賣的,恐怕隻有那個以詐騙聞名於小日子的“豐田商事”了。

想到這裡,李毅當即對著蔡冰燕說道:“立即聯係東京分公司,讓他們將這個豐田商事的基本資料發過來,再問問他們雙方合作到了哪一步了?”

儘管蔡冰燕不知道李毅為什麼突然關心起了這個豐田商事,甚至於臉色都變了,但她知道李毅是個不喜歡屬下追根問底,更不喜歡被人質疑的人。

當下便應了一聲,隨後向著會議室外麵走去!

在蔡冰燕離開之後,李毅也沒了繼續開會的心情,而是在腦海裡回憶起了豐田商事詐騙事件的詳細情況。

說起豐田商事就不得不提到一個人,他就是“黃金詐騙案”的始作俑者——永野一男。

此人出身貧寒,學曆不高,18歲高中畢業後就開始打工養家糊口。他的運氣不錯,第一份工作就進了豐田汽車旗下的一家零配件供應廠裡當工人。

之後8年間,他頻繁變換工作,做過房地產,貴金屬、商品期貨等公司的業務員,但普通工作隻能讓他勉強混個溫飽,這讓野心甚大的永野非常不滿意。

1976年,永野一男終於領悟了人生至理——“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了”,隨後他因為偷盜被判刑兩年。

兩年後,26歲的永野一男出獄,出獄後的永野目標很明確,他要“創業”。

由於有證券公司從業的經曆,又深諳“龐氏騙局”的門道,永野一男準備結合時下黃金熱潮,搞投資詐騙。

市場方向也很明確,他把目光瞄準日本社會存有老本的老年人,因為在這一行當裡,古今中外最好騙的無外乎就是老人。他想了一個好法子,開設一家公司賣黃金,但是又不賣真黃金,而是賣“黃金券”。

這個“黃金券”就是一個好故事!

老百姓不是要買黃金嗎,但是把實物黃金放在家裡肯定有風險,要防小偷強盜。所以,永野一男就在自家公司提供“黃金托管業務”,在這裡,你買黃金時隻獲得一張憑證,實物由黃金公司替你保管。

其次,你購買黃金的錢我幫你拿去投資,每年提供10~15%的利息返利,等於加送了一個高額回報的理財產品。

再簡單點,這個故事可以濃縮成7個字概括——“交錢,有高額返利”。

是不是很熟悉,大陸那邊二十一世紀之後還有人做這個,但人家小日子八十年代就已經有這樣的“商業模式”了。

眼下正是小日子的經濟高速發展時期,民間急速膨脹的財富在社會上快速流竄。巨額的財富除了投機炒作股市和樓市外,也流向各種新型的投資模式。

再加上小日子政府剛剛放開黃金交易自由化,且全球正在經曆大通脹,在這種情況下很多賺到錢的小日子老百姓都希望通過買黃金來保值財富,尤其以老年人最甚。

於是乎,永野這種“實物黃金金融化”的概念很快就吸引到很多老年人買賬,在短短幾年間,永野一男的“豐田商事”吸納了日本民間3000億元的資金。

直到1985年,由於質疑聲不斷以及還不上大量兌付的本金利息,這個龐氏騙局才東窗事發,受騙群眾近5萬人,因此豐田商事黃金詐騙也被稱之為小日子規模最大的黃金詐騙案。

現在豐田商事突然要和東京分公司合作,尤其還是在這些鬼佬準備“屠龍”的節骨眼上,又有三井龍太郎那個傻/叉上躥下跳,李毅有理由相信,這個豐田商事很可能就是三井龍太郎給他們挖的坑。

畢竟豐田商事就是一個即將爆雷的詐騙公司,而且詐騙的規模還高達幾千億日元,一旦這家公司東窗事發,所有投資者都將損失慘重。

損失一點錢倒是其次,萬一他們在合同中做些手腳,屆時星辰投資公司很可能成為詐騙事件的背鍋俠,到時候那就不是損失一點錢的事情了,很可能是錢損失了,名聲毀了,生意也黃了...

而就在李毅沉思之際,會議室的門再次被人推開了,隻見蔡冰燕拿著一紙電文走了進來。

“李總,這是東京分公司的回電!”

李毅當即接過電文看了起來,當看到關於豐田商事的相關介紹之後,李毅的眉頭不由的皺了起來,還真的是自己知道的那個豐田商事,這狗東西竟然詐騙到他李毅的頭上了,不得不說真是勇氣可嘉。

此外,根據東京分公司那邊傳回來的消息稱,他們正在與豐田商事進行投資談判,擬定以660億日元(3.1億美刀)的資金,收購豐田商事36%的股份。

雖還達不到控股比例,但將會成為公司的第一大股東。

眼下雙方已經達成合作意向,但由於公司有規定,分公司投資超過一億美刀的項目,都必須向總公司進行報備,並得到總公司的批準才能實施。

看到雙方還沒有簽訂合同,李毅的心裡微微鬆了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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