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隻棕毛色的野兔,一瘸一拐地跑出來,剛準備遠逃時,無奈傷勢過重,支撐不了幾下,就直接摔倒了。
“我的天!我竟然射到了一直野兔。真的神了。”
他摸著頭發,看著弟弟滿麵的崇拜,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然後又轉過身去,心裡一想:奇了怪了,我明明沒有看到野兔,怎麼歪打正著,還射中了麼?
回過身,周俞佝僂著身子,小心的潛行到野兔的旁邊,雖然嘴上說著要吃野兔,可真到箭拔下的那一刻,他竟然有些不舍。
於是轉過身,對弟弟說到,並拉著他的手。
“弟弟啊,你平常不是一向最聽公瑾哥哥的話嗎?那你答應哥哥一個請求好不好。”
“哦,什麼?”
“不要吃這隻野兔,行嗎?”
“公瑾哥哥,這是我們好不容易弄到的戰果,為什麼不吃,中午還等著用餐。”
“你這小孩子,話還挺多的,我們不如把它養起來,等以後大了,再吃也不遲啊。”
周俞又一次說出了違心的話語,他是個重感情的家夥,總是能夠輕易的拿起,卻十分放不下。
歸去的時候,已經聞到簡素製作的飯菜的香味了,看樣子,今天中午的菜肴,可能比昨天晚上還要豐盛。
因為昨晚,是貿然來到的,而今天中午,有了充足的時間準備,就能夠多準備一些上好的菜肴。
“公瑾,弟弟,你們洗洗手,就可以吃飯了。”
披著頭巾,簡素的臉已經黑成了木炭頭,她仍吹著灶台裡,快要熄滅的火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