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克裡斯知道,這令迦南城最終封神的光環,其實說到底,還是來源於聖城內的等級壓製。
畢竟,凡是身在母株等級壓製的範圍內,所有變異後的生物,無論是喪屍、異能者,還是怪物猛獸,都根本控製不了自己臣服的本能。
那種感覺,仿佛被什麼無形的重物壓在身上,又好像被人按著頭逼進水裡,沉悶、汙濁而根本無能為力。
因此,在第一次直麵這種等級壓製之後,克裡斯就徹底將聖殿中,賦予了自己異能之力的那位,當做了心底的神明。
因為,隻有神明才能擁有這樣的神力,既可以賜予人類力量,又可以瞬間將它收回。
隻是克裡斯實在想不到,這個世上,除了陛下以外,竟然還有一人,也擁有這般的神力。
“那個,Lynn——”克裡斯緩緩張開口,用驀然沙啞了幾分的語氣艱難詢問道,“他的異能到底是什麼?”
“很難說。”見克裡斯仿佛已經認清了自己的身份地位,格萊婭這才有些滿意,便無比大方地將機密消息都說了出來,“根據我們現有的線索來看,Lynn的異能很大可能是精神係,而且是可以催眠或操控人心的精神係。”
其實,儘管現在還有諸多不確定,但格萊婭早已暗自認定,Lynn的異能絕對和精神控製有關。
因為在發現他的存在後,聖殿上下追本溯源,費儘心機也才查到了關於他的一星半點信息。而昔日大量的檔案和證據,卻早就被Lynn提前銷毀了。這期間所牽涉到的一切人脈及權限,都是其他人無償且隱秘地,主動為Lynn所做的,全程查不到Lynn的半點蹤跡。
並且,更為關鍵的是,在Lynn消失後,這些曾經或多或少幫助他清掃痕跡的人,全部仿佛集體做了一場大夢一般,根本回憶不起半點和Lynn有關的事情,也根本無法交待,自己當時為什麼要為他做事。
以至於,若不是實驗進程及幾輪排查結果都隱晦地昭示了Lynn的存在,格萊婭自己都差點有些動搖了。
思及往事,格萊婭定了定神,故作鎮定地對著一無所知的克裡斯強調道:“不過,你隻需要知道,Lynn的精神係異能,已經達到了一個非常可怕的地步就夠了。”
然而,失魂落魄的克裡斯根本看不懂格萊婭眼中的警告,他幾乎是立即就落荒而逃了。
怎麼辦?如果陛下順利找到了Lynn,那是不是自己就會被無情地拋棄?畢竟,Lynn有著陛下才有的等級壓製……克裡斯既無法接受自己從高處跌落的命運,也無法麵對自己即將被舍棄的事實,不禁一時間心亂如麻。
如果,要是Lynn不在了——
忽然間,一個惡念就湧上他的心頭,讓克裡斯興奮地戰栗起來。
作者有話要說: 很抱歉更新遲了,但不知道各位小可愛是否知道,前幾天晉江後台出了修訂版原創寫作規範(論壇有)。其實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基本上是對於抄襲借鑒等行為有了具體認定和處罰辦法,有時間且感興趣的小可愛,可以去看看。
作者君去瞄了一下,大致來看,這樣規範化細則化的寫作規劃,無論是對作者讀者還是平台,肯定都是有好處的。然而,雖然我自認為不可能存在抄襲行為,但在製度已經明確的情況下,不禁自檢反思了一下。
第一個世界的設定和架構,的確是來自於史書記載的,我在先前作話中,也有過詳細解釋和說明。而第二個世界,也給出暗示和說明後,表示了邰蘭一國原型就是泰國(Thaind)。根據我個人之前所閱覽的眾多大家書籍來看,這一點應該不算什麼,並且,網站最新的寫作規範原句是“使用曆史背景、客觀事實、統計數字、社會事件、真人真事的不會被判定違規(但有可能侵權)”,但為了以防萬一,我會儘量在後續文中,凡是涉及到“使用曆史背景、客觀事實、統計數字、社會事件、真人真事的”,都會在作話中提前說明一下(比如第二個世界中的肆少英素法修提達蘇矜孟英塔雅沙亞麗等人都是原創,但英儂榮的原型是泰國已經去世的老國王)。
因為作者君年少時,有段時間癡迷漢賦和駢文,特彆喜歡對仗和工整的華麗文風,恨不得自己文章中處處典故句句詩詞。以至於哪怕到了今天,我在寫文章,特彆是古風時,依舊情不自禁地大量引用或化用了古詩詞。根據規範“在描寫類的片段文字中,是允許對已存在的好詞好句做再加工使用的(如“疏影橫斜水清淺,暗香浮動月黃昏”化用自“竹影橫斜水清淺,桂香浮動月黃昏”),但總量不能過大。被舉報作品中超過200字連續仿寫的,判定為“一般違規”,總數超過1000字仿寫的,判定為“嚴重違規””來看,目前我還處在安全區內,但為避免日後的我,稍不注意產生糾紛,我會仔細控製自己引用及化用古詩詞的比例,如果出現了什麼直接引用的名人名言(不常見,可能會被誤認為原創那種),也會在那一章的作話中加以說明的。
由於寫作是個大工程,特彆是本文的設定和篇章都很多的情況下,我很難注意到此類的細枝末節。儘管作者君已經決定,在全文完成後會再仔細審查一遍,但那也要很久以後了。因此作者君在此懇求各位小可愛,如果日後方便的話,可否在看文時幫我把把關,提醒一下我忘記標注的名句or事實(非要求,大家有心有力的基礎上隨性而為就好了)。
至於其他的,應該沒什麼了,畢竟正如規範所說“著作權法保護的是表達而非思想,針對同一思想,不同作品有不同的表達。著作權法不保護屬於思想範疇的創意,隻有創意通過表達呈現出來時才受著作權法保護。獨立的創意(思想)是不受保護的,受到保護的是表達該創意的具體文字(表達),或者將很多個創意鏈接起來的順序、邏輯和因果關係(表達)。”我們既要保護好原創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又要保障好文化創意的自由生長空間。
總之,我認為這份原創寫作規範的出台,對於廣大創作群體和讀者而言,應該都是好事。所以,就讓我們高舉雙手,支持這份新的規範慢慢落地吧。
感謝在2021-09-16 22:27:20~2021-09-25 23:27:47期間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營養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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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謝大家對我的支持,我會繼續努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