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鬼火”使用說明書(2 / 2)

嗯?

林遠詫異抬頭,目光在曹洋和李軍身上掃視了一圈,意味深長地笑道:“你們這種組織,在警隊裡也有認識的朋友啊?”

他的確幫人馴化過寵物,但也僅限於來出過警的衛景。

當時沒有其他人看著,曹洋所說的得到消息,肯定也是從衛景那兒得到的消息,可問題又來了。

在和平飯店,在店長的認知中,衛景是警官,而曹洋和李軍卻是捕獵組織,合法不合法的不提,反正至少不會怎麼正規,也不應該和警官有什麼聯係。

衛景在和平飯店這兒馴化了兩隻寵物,而那兩隻寵物更像是他的助手,輔助工作用的。

按理來說,衛景不可能將這種情況大肆宣揚出去,更不可能說給警官係統之外的私人組織,還是疑似非法組織的人們聽。

但曹洋卻知道了,還直接找了過來,這就有些意思了。

曹洋臉上還帶著笑,後背卻是微微發涼,他知道自己必須得拿出一個合適的理由,如果無法自圓其說,在和平飯店的身份產生破綻,他肯定會被靈異力量針對。

好在在來之前,他就已經想好了理由。

“乾我們這一行的,總是會遇到這樣那樣的麻煩,自然得有很多的朋友才行,否則早就乾不下去了。”

理由很模糊,但卻給足了讓人遐想的空間。

林遠看了他一眼,笑道:“行吧,那你們想馴化什麼樣的寵物?獵豹?老虎?”

他認可了曹洋的理由,而且對於這種組織背後的故事,他也不想深究,免得給自家的飯店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人生嘛,難得糊塗。

曹洋鬆了口氣,扭頭對李軍道:“李軍,把你的情況給林老板說說吧。”

李軍點點頭,將手裡的鬼蠟燭放到桌上,“林老板,在大昌市的時候你也看到過的。這隻蠟燭有時候會失控,還會不小心燒到我自己,所以我想問問林老板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預防這種事情發生?”

林遠一臉荒唐地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桌麵上的蠟燭:“有沒有搞錯,我說的馴化寵物,你們讓我馴化一隻蠟燭?是你們太傻了,還是你們把我當成了傻瓜?”

“嘿嘿!這不是相信林老板你的實力嘛。這隻蠟燭是一件特殊的物品,對我們的工作很有幫助的,所以……麻煩了。”

曹洋說著,將一張三元鬼鈔放到桌上,推到了林遠麵前。

林遠的表情頓時緩和下來,狀似無意地將這張鬼鈔收進了懷裡,然後抓向了鬼蠟燭,“行吧,我也隻能試試。”

麵對林遠的大手,鬼蠟燭上的燭火猛地爆漲,似乎是想將林遠嚇退,可最終卻還是縮了回去,變成了一簇小火苗。

李軍看得嘴角抽搐,“誰能告訴我,厲鬼也是這樣欺軟怕硬的嗎?”

鬼火在他的身上,可是時刻都想要將他的身體化作養料、燃燒殆儘,可在麵對林遠時,除了加大火焰嚇唬對方一下之外,便就化身了鵪鶉,也太現實了一些。

哪怕是見識過了林遠的恐怖,李軍一時間還是有些無法接受,也是第一次對自己駕馭的鬼火產生了一絲嫌棄和鄙夷。

有鬼域又怎麼樣?

特殊又怎麼樣?

就這欺軟怕硬的性子,在軍隊中打拚多年的李軍,就注定不可能喜歡。

李軍的想法如何不重要,林遠也沒在乎,他現在卻是有些為難,到底要怎麼樣才能馴化一隻……蠟燭?

之前幫衛景馴化寵物的時候,林遠是想過將這項業務當成日常業務來經營。

最重要的原因就是:

沒有損耗!

到了他手裡的寵物似乎都非常害怕他,對於他的一些安排也是言聽即從,甚至都不需要用到“金手指”的兌換功能去換一些特殊的物品。

這種除了人力和時間之外再無成本的業務,林遠可是十分期待的。

隻是後來一直有這樣那樣的事情,林遠也沒有時間去開發這項業務,結果由於口口相傳,反倒讓曹洋和李軍找上了門來。

這也就罷了,可為什麼第一單業務,會是一隻蠟燭?

蠟燭,算是寵物嗎?

“金手指的運用方式,或許我還沒有摸透,裡邊可開發的方式還有許多。可惜沒有一個使用說明,都需要我自己來摸索。麻煩是麻煩了一些,但也挺有趣的。或許,可以這樣玩……”

林遠想到了【願望招財貓使用說明書】,頓時有了一些想法,他一邊試探著,一邊在腦海中與“金手指”開始溝通。

很快,一份新的使用說明書出現在了他的手中:

【擬態蟲使用說明書】

【品種名稱:鬼火。】

【品種能力:一、高烈度燃燒;二、形成火焰領域,賦予使用者在領域中全視野、快速移動等能力。】

【失控評級:中等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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