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想,劉格拿三十萬應該不是去乾彆的,就是購買無法複製的核心代碼。”
“我隻是舉個例子,也許不是代碼,但肯定和公司發展有關。”
“他成功了,所以公司才會起死回生。”
認真聽完陳益的話,周業斌沉默良久,點頭道:“照你所說,倒是很有道理。”
“那這和凶手有什麼關係呢?”
“你的意思是,幫助劉格公司起死回生的人,就是凶手嗎?”
陳益:“可能性很大。”
周業斌提出疑問:“可……不是付過錢了嗎?為何還要殺人?”
陳益:“對軟件行業來說,能支撐起一家公司蓬勃發展的東西,三十萬太少了,非常少。”
“我猜測三十萬隻是定金,或者預付款,劉格應該還承諾過其他利益。”
“但後來公司發展太快,利潤太高,劉格反悔了。”
周業斌覺得哪裡不太對。
很快他想到了。
“這麼重要的事情,不簽合同的嗎?”
“現在可是法治社會,乾什麼都要簽合同,連買個東西都有收據。”
陳益笑了:“周隊長反應很快,難怪你能當隊長呢。”
“這就是接下來我要說的問題。”
“如果是伱的話,麵對類似的情況,什麼原因會讓你不簽合同呢?”
周業斌思索片刻,脫口而出:“信任,和對方很熟……嗯?”
此刻,他臉色一凝。
“對了,已經初步判斷凶手是熟人,差點忘了。”
他不是腦子跟不上,畢竟是陽城市局刑偵隊的隊長,隻不過陳益的話讓他思維高度集中,導致【注意】的分配和敏捷上欠缺。
聊到這裡,周業斌神色嚴肅起來,沉聲開口:“也就是說,凶手和劉格關係極好。”
“而和劉格關係極好的人,你當然也認識!”
陳益打了個哈欠,臉帶笑意:“沒錯。”
“所以我才會說,一天之內能找到凶手。”
“因為了解,所以自信。”
了解外加頂級的專業技能,陳益看這個案子,基本如同上帝視角。
隻要給他權限可查閱所有相關資料,一天的時間足夠了。
周業斌安靜了一會,突然起身走到一名正在操作電腦的警員旁邊。
他彎腰和對方說了句什麼,繼而拿回了幾張紙。
將密密麻麻的文字資料遞給陳益,周業斌坐了回去。
陳益接過掃了一眼,說道:“周隊長和我想到一塊去了,聰明啊。”
周業斌翻了翻白眼,咧嘴道:“是個警察都知道查通話記錄,這跟聰明有什麼關係。”
“你可真是會拍馬屁。”
陳益笑了笑,開始翻看手中通話記錄。
很詳細。
劉格被殺前一個星期,所有的通話對象都在這了,還準確標注了通話時間。
甚至,號碼前還有通訊錄備注名字。
做工作的警員倒是認真的很,沒有絲毫懈怠。
非正常死亡,手機會被徹查,包括不限於通話記錄,微信聊天記錄,瀏覽記錄,購物記錄等等。
所以網上才會有那句玩笑話:彆查了,我是自殺。
後邊還有一句:粉身碎骨渾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間啊。